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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党章学习心得

2019-01-28 17:32:36浏览:22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这段时间,我对《党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重温和学习,通过进一步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

这段时间,我对《党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重温和学习,通过进一步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它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在学习中,我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入党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党章》的一些心得体会。《党章》第一章第二条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三项最根本的要求,这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件: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信念;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是要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在行动上为了人民,真正做人民的忠实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就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第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奋进,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特权,要永远保持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本色。学习新党章,令我的心灵又得到一次净化,通过认真地领会八项义务中的规定,使我认识到看一个共产党员合格不合格,就是要看这八项义务履行得如何。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义务。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也就分不清楚谁合格,谁不合格;不讲义务,党员所享有的权力也就变成空谈。通过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在工作中,作为单位的带头人,要时时处处以一名中国共产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司法行政观念,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一是要把认真学习《党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热情地做好民间纠纷问题的调处工作,切实解决侵犯人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要强化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首先要提高广大干警和党员同志的执法能力,要充分加强党员干部素质培养、强化技能、重塑形象,不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以上是我学习《党章》的一些心得体会。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我将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对《党章》的学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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