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妇联1月25日发布:关于201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集中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全国妇联决定,201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组织专家学者、妇女工作者等深入机关宣讲基本国策的丰富内涵和基本理念,进一步促进基本国策教育进入党校(行政院校)主体课程体系,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将基本国策宣传与“优秀成功女性进高校”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用优秀成功女性的感人事迹,引导女大学生树立和践行性别平等观念,弘扬女性“四自”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宣传力度。把3月作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积极争取主流媒体支持,发挥妇联系统舆论阵地作用,注重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精心策划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基本国策宣传公益广告,争取“三八”节期间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网络上集中刊播,运用街头宣传标语、灯箱广告以及地铁、公交广告等形式,扩大基本国策宣传影响力,营造宣传贯彻基本国策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总结推广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为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大力推广各地区各单位的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树立宣传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提高全社会贯彻基本国策的自觉意识,推动将基本国策真正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四、把推动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着力点。今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此为契机,将宣传基本国策与推动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好“三八维权周”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督查,加强对妇女重要信访事项和严重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督办,努力消除性别歧视的不良现象。
五、继续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三八”节期间各级妇联干部要深入到城乡基层、走进“妇女之家”,与基层妇女群众一起欢度节日,发挥妇联团体会员和巾帼志愿者作用,面对面向妇女群众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手拉手了解妇女的实际需求,心贴心帮助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让最基层的妇女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决心和成效,感受到妇联组织和干部“娘家人”就在她们身边。
各省区市妇联“三八”节期间组织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主题宣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送全国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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