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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党员争先创优学习心得体会

2019-01-28 18:22:55浏览:81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由此,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创先争优”已成为近期基层尤为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

“创先争优”,就是创先进、争优秀。“创先争优”的重点,并不在这个“先”和“优”上,关键是在“争创”的过程。“创先争优”的价值,并不应该仅仅集中体现于最后“争创”出来的“先进”和“优秀”的结果层面。“创先争优”,她是一种激励公安教育***事业的建设者们继续奋勇向前的方法和动力,是对在公安教育建设中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建设者们的一种鼓励。因此,对于我们公安教育者来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如能获得各项荣誉称号,既是上级领导和广大师生对自身过去一段时间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对继续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的鞭策。

“创先争优”作为一种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有效手段,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创先争优”能够充分调动我们的“精气神”。从某种角度说,“创先争优”争创的就是一种工作中所表现的精神,整个过程中体现的就是一个领域、一个群体的工作激情和干劲。“创先争优”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出来,从而促进公安教育的进步与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人的主观能动性,集中展现于人如何想事情、人如何干事情以及人在想问题、办事情时所需要具备的精神力量三个方面。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就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相关理论。

如果人在干事情的时候没有激情,那么显然就会缺乏自信,工作也是不可能干好的。因此,我们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对公安教育事业激情的培养,也只有把自身的各项具体工作切实看作是公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自身在日常工作中的干劲,把那种对自身事业的热爱真正从内心激发出来,从而推动自身工作的实质性进步和发展,才能真正把自身实际工作与公安教育建设挂钩,为公安教育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力量。

因此,“创先争优”客观上,要求我们每一个教师都必须要有一个“不怕吃苦”的良好心态。“先进”和“优秀”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来创造的。只有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付出了辛劳和汗水,才能最终获得“先进”和“优秀”荣誉称号。怕苦怕累当不了“先进”,在面对困难的时候畏缩不前也同样当不了“优秀”。

要想成为工作中的“先进”和“优秀”,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怕困难、迎难而上,认认真真想问题,踏踏实实干事情。而且,“创先争优”靠的绝对不是哪一个人的力量,而是要大家一起团结协作,体现团体力量和价值才能够创造出“先进”和“优秀”。因此,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只想通过突出个人业绩来实现争创“先进”和“优秀”的目标是不现实的,也是行不通的。

“创先争优”,要争创的其实就是对工作的那份激情和干劲。我们要相信,只要在平凡的岗位上真正做到塌实肯干,就一定会出成绩,就是先进和优秀的公安教育者!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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