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表式和统一内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办法,全面收集农村、农业和农民有关情况,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合肥市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普查,将会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农业普查的对象都有哪些?
合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是我市境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并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土地覆盖要素。涉及我市大约122个乡镇(街道)、1308个村(居)委会、125万农户和7千多个农业经营单位。
(四)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哪些,普查内容是什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情况; 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情况;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情况;粮食生产安全情况;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乡村治理情况;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农民生活状况;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等13个内容。
(五)农业普查采用什么样的普查方式?
这次普查将创新调查手段和普查方式,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互联网直接报送、遥感测量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在数据采集、报送、汇总、审核等方面质量和效率。
(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是什么?
此次普查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