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召开。会议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了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总体部署,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
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新要求,总结新鲜经验,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的体制机制,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加严密。
第二课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部重要党内法规。这将成为推进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权力监督转向制度监督的重要里程碑。两部法规的亮点有(分两次学习):
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亮点
1、重要目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2、重点、关键——前者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后者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等组成人员”。
3、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4、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
5、根本要求——“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6、重要基础——“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7、组织保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8、锐利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亮点
1、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的党内监督体系。“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2、明确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3、明确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4、明确监督的全方位。“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5、明确了全党的共同任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