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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必须在完善机制上狠下功夫

2019-02-11 22:49:32浏览:46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在完善机制上狠下功夫 xx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xx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必须在完善机制上狠下功夫 xx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xx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为重视,把它放在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上来抓,相继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使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腐败现象从整体上来讲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在滋生和蔓延,究其原因是从源头上还没有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特别是与反腐败机制不够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强化思想教育,完善有效的教育防范机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反腐败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加强思想*建设是拒腐防变的根本措施。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多层面、多形式、长时期的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 第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大教育的组织领导格局。防范教育是一个整体,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党校、教育局、妇联以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的大教育格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第二,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也随着侵蚀党员干部队伍,“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权钱交易”等腐朽思想和行为,在一部分党员干部身上滋生和蔓延。要解决这个问题,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及“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看待日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大堤”。 第三,加强廉政教育,塑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形象。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几年来,由于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的甚至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国家财产等等。不仅使自己陷入了违法违纪的“泥坑”,而且也损害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守法纪,不得弄权渎职,敲诈勒索,贪污腐化;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秉公尽责,不谋私利,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必须保持和发扬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克勤克俭,不奢侈浪费,从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第四,加强法纪教育,消除干部队伍中的“法盲”。在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中,我们发现有些是属于当事人不懂得有关法规、党纪、政纪,或者是对政策界限分辩不清所至。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组织部门,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法规法纪教育,既要让他们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又要让他们明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纪委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两个“五条规定”和四条补充规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四条规定”等等。使每个党员干部懂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从而不至于“盲行”

而违法违纪,达到“知法守法”之目的。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目标,就是让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发挥好调节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斗争能否取得明显成效,首先取决于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这一战略目标贴得紧不紧,服务得有没有力。因此,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制度上健全权力运行的“退出机制”和“强化机制”,防止权力进入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 第一,建立公开制度,使权力的运行由隐蔽走向透明。公开制度包括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准、干部任用等方面的制度。这一系列公开制度的建立,实质上就是要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中,建立公开办事的内容、程序、方法、标准、时限和纪律,使这些机关和公务员,按照规定的要求依法执行公务。同时,增加了公务活动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从而有效地实施监督,防止拖而不办、互相推诿,以权谋私等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达到“以制促廉”“以制促勤”目的。 第二,建立制衡制度,使权力运行由专断走向民主。制衡制度包括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党组)议事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共同特点就是坚持集体领导,不搞一个人说了算,在领导者之间营造一种互相制衡的关系。首先,应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公开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制度的出台和运行,让群众全程参与和知情,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防止“暗箱操作”。其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除继续减少审批事项,实行审批程序、项目、内容、时限等6公开外,对于依法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制定具体的审批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以实行对权力的有效制衡。再次,完善权力制约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体现决策上的“合”、执行上的“分”、监督上的“强”,以便对审批权、征收权、罚没权等行政权力进行科学制衡。 第三,建立法规约束制度,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制化是廉政建设的高级形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也是一个全方位的改革过程,既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也包括*体制改革。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惩治腐败政策规定:一是建立重要政策规定的廉政论证制度。出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政策,出台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重大的改革措施,要预先把反腐倡廉内容考虑进去,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二是制定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建立公职人员的多层次、多结构的道德规范,包括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价值、道德理念,等等,以强化其制约力。三是严格执法执纪。在继续重点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纠正和查处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不正当、不适当行使权力;没有事实依据的行政行为;不能正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等,营造良好的执纪执法环境。 第四,建立动态管理制度,使权力的运行由静态走向动态。实践表明,建立干部动态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轮换制度,有利于增强干部的压力感、危机感,有利于促进干部的勤政廉政,有利于干部队伍永保朝气。因此,各级党委要针对一些掌管财权、物权、“人权”过大的重要岗位、重点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制度,防止这些人长期在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渐渐形成滋生腐败的气候。 三、健全监督

体系,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保证党和政府清正廉明,确保当权者廉洁自律,就必须建立有效的的权力监督体系,使领导者的权力运行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中。 第一,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就是要通过建立规范的党内自我约束制度,保证权力合理运行。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实践表明,在领导班子内部,如果能够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许多腐败问题就可以避免,“一把手”的独断专行的作风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其次,要加强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双向式监督。现在的问题是下级机关和被领导者对上级机关和领导者存在不敢监督;上级机关和领导者对下级机关和被领导者存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这是党内生活不正常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双向式监督,从而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监督效能。再次,要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性和广泛性的监督。在这方面主要是监督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权力运作能起到真正制约作用的监督显得乏力。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的、广泛性的监督,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把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权力机关的监督。这种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直接体现,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制度,在整个行政监督体系中,权力机关的监督最具有权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人大并没有充分行使好这一权力。因此,权力机关要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视察和检查政府各部门工作,行使对政府工作的监督;通过人代会,行使提案、质询、选举、罢免权力;通过实施法制监督,有效地保证行政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通过组成专门机构,实施对特定问题的调查。从而,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 第三,民主监督。要充分利用现有民主监督渠道,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健全公共财政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增强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取消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的票款分离制,进行集中管理。建立重大投资论证会制度,实行严密、科学的决策论证。改革公务员工资收入制度,取消各行业、各部门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消除公职人员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二是健全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把公开选拔作为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逐步提高公开选拔比例。把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形式,民意测验得不到参加测评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不能列为考察任用对象。建立末位淘汰制度,加大对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三是全面实施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凡是涉及群众的行政执法项目要实行一门式服务,增强政府公务活动的透明度。完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公开机制,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政(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证公开的全面、真实、公正。四是积极发展电子政务。通过计算机工作流程、政务公开的电子显示屏及电脑查询系统,逐步建立电子政务,保证大量的政务信息可以在党政部门内部及党政部门与民众之间双向传递,防止中间环节对政务信息的垄断和截留。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 网上评议政府”等,增强民主监督透明度。 第四,群众监督。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一切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作为权力的行使者决不能滥用权力。因此,人民群众有权对各个层面的权力腐败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全国查处案件线索的70%以上来自群众举报。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信访

举报工作,并通过设立纪委常委接待日、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广辟案源渠道;又要实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加强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确保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同时还要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新闻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具有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的特性。因此,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传播媒介的特殊功能,对领导的权力运行实行最广泛、最有威慑力的监督,使腐败分子的丑恶面目暴露无疑。同时还要加快新闻工作的立法进程,使新闻监督有法可依,确保新闻监督的权威性,对领导者的权力运行实行公开的监督。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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