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统称,它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活动。本文将为你提供民办教育发展状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区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通过实地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区内民办学校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就区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提出几点意见。
一、民办教育兴起的必然性和重要作用
(一)民办教育的兴起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发展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首先,我们的基本国情之一,就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办大教育。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国家财力十分有限,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的财政性支出受到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限制;而对于拥有12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进步,就必须努力提高国民教育的普及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层次,以求把沉重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的优势。因此,我们的教育就一定是大教育。而当前,仅靠政府的财政性教育投入,远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也办不成真正的大教育,要办好大教育,不走多形式的路子,我们就别无选择。因此,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参与办学,各个地区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办教育、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的政策,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教育事业的有效途径。
其次,发展民办教育,是推动教育自身深化改革的有效途径。面对21世纪发展要求,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都明显滞后,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从表面上看,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发展民办教育,是一个办学体制改革的问题。实际上,他所涉及并产生的影响,是从教育思想观念到教育管理体制、学校内部运行机制,乃至人才培养模式等全方位的变革。由于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在教育管理中发挥了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民办学校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实施特色办学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更大的灵活性、更强的紧迫感,突破了政府办学面临的种种障碍。
基于这种现实,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共同发展,两条腿走路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特色,也将是长期的教育发展格局。
(二)民办教育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从我区乃至更大范围的实际情况来看,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在以下几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打破了政府包揽办学的传统格局,在扩大教育规模、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增强了教育的供给能力。
二是吸纳了社会资金,补充政府教育经费之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并为增加教育资源总量、充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教育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扩大了居民教育消费,促进了教育与社会经济的结合。
三是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由于民办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在办学上的特点和优势,目前不少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比较高,已经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学校的兴起,弥补了过去办学体制下老百姓对学校别无选择的不足。
四是促进了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推进了办学体制、教育模式和学校内部运行机制等教育改革的深化。
据统计,到年底,全国民办教育机构达6.12万多所,在校生总规模达1115.97万人,办学范围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领域,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区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
我区民办教育起步尚早,但发展是比较缓慢的。年实验国际学校(小学)创办,是我区第一所民办学校,但因其规模较小,收费较高,更主要当时民办学校在市尚不成气候,普通百姓少有问津,因此影响并不大。
年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民办教育发展方针。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年7月,师萃职业学校建立,年9月,中学建立,年前后,民办外国语学校、大附属实验学校建立,年外国语学校分校正式开办,同期一批民办幼儿园也先后建立(有的是企业办幼儿园通过改制成为民办性质的幼儿园)。
据统计,到年10月,我区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28所。其中,幼儿园10所,小学3所,初中4所,高中2所,(大附属实验学校设初中部和高中部,外国语学校分校设小学、初中、高中部。),中等职业学校1所。占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总数的13%(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分别为16.9% 、 7.9%、17.4%、40%、25%);培训机构11所。民办教育在校生6107人(不含培训机构),占全区在校生总数12.34%(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等职业学校分别为21.70%、 6.48%、 14.99%、 23.57%、 10.26%)。
几年来,我区民办教育不仅在数量上有了明显的增加,在办学质量上也呈现不断上升的势头。仅以年我区三所民办初中(南外分校初建,没有毕业生)中考文化成绩为例,总均分、总分合格率、优生率各项统计数据均超过市平均水平。其中中学、民办外校在某新闻媒体刊登的中考排行榜上位居前20名。附校今年首批高中学生参加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除一部分学生被综合类高等学校录取外,有近20人被艺术、体育类学校录取,反映出学校在抓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效益也在不断显现出来。过去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总体不足,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外流到其他地区,使得教育发展的步伐难以加大、加快。而近几年,由于民办学校的发展,优质教育资源的规模和总量不断扩大,满足了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而且还吸引了外地区一批优秀生源,改变了过去办学体制下老百姓无选择的局面。民办教育的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比较明显的是地区的变化,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和外国语学校分校的先后建立,对这一地区的建设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存在、共同发展,互相竞争、互相促进的办学格局初步形成。
三、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我区民办教育事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全国的发展趋势和国家对民办教育发展要求来看,同一些民办教育发展较快的地区比较,以及同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社会各界对发展教育的期望相比较,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少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根据调查、研究及分析,我们认为,当前我区民办学校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
1、民办教育的发展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思想解放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人们对民办教育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还常常有失于偏颇,因此出现种种看法也不足为奇了。从人们的谈论中,我们会时而听到民办教育冲击论、多余论、赢利论、怀疑论等。
2、基本建设困难重重。以中小学为例,目前,部分民办学校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校舍,依靠租借场地办学,由于受资金和场地的限制,学校只能长期处于小规模、低水平上运转。对民办学校的征地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对学校资产属性问题争议较大,大部分学校靠自身的能力无法解决校舍等资金需求大的基本建设问题,基本建设困难已经成为困扰着大多数民办学校发展的关键环节。中学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尽管做了多方面的的努力,其校舍建设问题至今得不到妥善解决。
3、办学经费筹措渠道不畅。虽然民办学校在经费筹措上出现了多种筹资方式,但是大多数学校的办学经费还是依靠向学生收取学杂费。这种筹资方式只能以维持学校日常的运转为主,难以在短时期内有较大的积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扩大教育规模。而收费标准过高,又难以吸纳更多的生源。有的学校每年要拿出一大笔资金用于租借校舍,增添了学校和学生在资金上的压力,同时也客观上导致了教育资源的流失。目前,不少企业和财团有投资办学的愿望,但是由于受到多方面的政策限制,特别是投资回报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他们投资办学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对教育投资还顾虑重重。民办学校难以吸纳社会各界的投资,也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快速发展。
4、干部教师队伍不稳定、年龄结构不合理、难以吸引中青年教师到校任教,是当前困扰广大民办学校发展又一个重要问题,可能也是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由于人们对民办学校认识上的不全面,加之有些民办学校对有关政策(如工龄、医疗养老保险等)落实不到位,所以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对民办学校认识还心存疑虑,民办学校只能是主要靠聘请退休人员和兼职人员到校工作。在我们调查中发现,在一部分情况好一点的学校,退休人员和兼职人员占到三分之一,在情况稍差一点的学校,竟占到三分之二以上。而民办学校教师的流动性更大,越是优秀教师,越是容易择高枝而去。这种状况,使得民办学校难以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年龄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的干部教师队伍,这种状况严重不适应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大多数民办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探索,影响了其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还增加了学校的教育成本。
5、招生方面无限制自主权和有限制自主权的矛盾。以前民办学校招生一般是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法,进行生源的选择,因此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进了民办学校。这种民办学校在招生上享有无限自主权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挫伤了公办学校办好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公办学校一直很有意见。年根据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招生采取了电脑派位的做法(这种做法得到了公办学校的普遍欢迎),尽管还有20%甚至更大幅度的扩招指标(这种做法又被公办学校认为是新政策实施不彻底的留尾巴之举),但民办学校还是认为招生选择的空间被大大地压缩了,招生上的自主权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今年民办学校新生的质量比往年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下降;更有的民办学校由于自身的原因,出现招生数量不足,办学规模偏小的状况。如何既能体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又把握好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的度,还需要很好地探索。
四、民办教育发展对策与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一系列法规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满足社会教育需求,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繁荣的社会环境。
年10月在召开的全国民办教育发展论坛会上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满足群众对教育提出的全面、优质、多样化的需求,必须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支持,营造更宽松的社会环境,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多做工作,使全社会尤其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克服狭隘的教育观,正确地认识民办教育,认清民办教育是我们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民办还是公办学校,都是为社会与经济发展培养人才。在培养人才社会活动的这一根本属性上,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并无天然的本质区别;而在教育目的、教学内容与方法、教育质量标准及办学实效方面更无不可逾越的鸿沟和界限。惟此,我们才能从政策及在社会地位角度,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顺利发展。
2、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
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推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指定教育发展规划、调整教育布局时,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发展也要进行统筹规划,制定民办教育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明确民办教育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的办学体系和管理体系,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用一段时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教育新格局。
民办教育属于选择性教育,发展民办教育要从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出发,着力体现民办教育的选择性、特色性和开放性等特点。新时期民办教育发展重点应该放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主要包括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尤其是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上;同时应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多种形式并举。总体来讲,民办教育在发展方向上,应向开放性、职业性、多样化方向发展;在结构上,向非义务教育尤其是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通过转制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源配置,基本走向民办;义务教育是以政府办学为主,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设立少量民办中小学,使之办成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特色学校,为社会提供选择机会,并依社会的实际需求,通过举办民办中小学解决流动人口子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问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高中阶段的各类教育。
当前,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主要不是依靠新建学校和增加学校的数量,而是首先要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要制定鼓励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对民办教育的投入,要认真研究、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改制工作,特别是企业学校划转剥离后的改制工作,采取国有民办或公办民助的方式,探索公办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
3、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应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要在加强宏观指导,淡化直接管理,强化服务职能方面下大力气改进。相对于政府对公办学校的管理而言,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更应强调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社会参与管理的方式。
依法治教,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首先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理顺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教育行政部门的各业务科室要根据有关规定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纳入管理范畴,在保证民办学校享有政策规定的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同样给予服务指导,推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
对民办教育要坚持依法管理,减少消极限制,给民办教育留下发展的空间。不该管、管不好的不必去管,不要代替学校去做他们自己该做的事情,以使行政管理服务于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使民办教育能迈出更大的步伐。
根据有关政策、原则,保障民办学校享有真正意义上的招生自主权,以凸显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
4、促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要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促进民办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民办学校制定并实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合理解决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一系列问题,逐步建立起民办学校教师来源的正常渠道。
5、形成公办、民办教育良性竞争的局面,促进教育事业大发展。
国家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基本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对此,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既要有数量上的共同发展,又要在教育质量方面共同提高,共同发展,还要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地共同发展。
通过良性竞争,促进和实现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是我们的目标。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教育市场中,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应该比什么?联系教育实际,我们以为应该比如何适应市场挑战,比如何实施素质教育,比多样化和选择性,比新型灵活的办学机制。一旦真正实现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良性竞争、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局面。教育就会展现出崭新的面貌。
6、民办学校要走有内涵、有特色的发展之路。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民办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同时,也对民办学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中发挥更大的功能,形成自己适当的定位、特色和发展走向,是影响民办学校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民办学校在办学的基本要求方面与公办学校应该是一致的,而且,也必须遵循学校教育的基本规律。但是,民办学校也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十年前,民办学校的定位基本上是公办学校的补充。它的存在和发展主要是为了弥补在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和为人民群众提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公办学校力量和资源的不足,或者叫做拾遗补缺。从拾遗补缺的意义说,过去民办学校的定位和价值主要体现和反映在数量方面,以及以教育的相对封闭为背景,那么,现在民办学校的定位和价值则应该体现在办学质量、办学特色和功能上。即民办学校应该认真地思考自己在办学模式、教学质量、管理体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自己的优势。换句话说,新形势下民办学校的发展应该重视自己的内涵,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只有这样,民办学校才能够更好地发自己的作用,才有利于自己更好地发展。否则,在民办教育激烈竞争的形势下,优胜劣汰也是必然的趋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颁布实施,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空间。民办学校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的民办教育也正在不断地壮大。我们将继续关注民办教育的发展,促进我区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共同发展,使教育不断上台阶,在富民强区战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二:
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了解情况,总结发展经验,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 总体情况与主要做法
我市民办教育从1989年9月**县**中学诞生起,大致走过了三个时期:即低门槛准入,滚动发展期(1989年-2002年);优化政策环境,快速发展期(2002年-2016年);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期(2016年-现在)。截至2016年底,我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409所,固定资产近15亿元,占地面积2937亩,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在校生数约11万人。民办学校在校生数与全市在校学生数相比,小学达8.4%,高于全省的2.8%和全国的4.99%;初中达27.57%,高于全省的11.3%和全国的7.97%;高中(含职高)达17.75%,高于全省的16.2%和全国的11.9%;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市的59.2%(无证园未统计)。有8所民办学校被评为市级优秀民办学校,一所职业学校通过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5所民办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一些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逐渐显现:如**县励志中学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柔性与制度相结合的校本管理,成效显著,成为社会广泛认可的优质教育资源;**市**实验学校的数字化校务管理平台和教育资源库,被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评为全国中小学优秀网站,学校被评为首批**省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引进省内外先进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培训,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2016年通过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市**幼儿园成为我市首批达到市一类园标准的民办幼儿园。
我市民办教育无论是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还是涵盖领域,均居全省领先地位。在增加教育供给,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如北京《中小学管理》杂志社社长、北京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清在多家媒体上发表了《地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经验以浙江宁波、****、湖南常德三地为例》。《**青年报》2016年12月24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以《**山作证》为题专题报道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想上重视
我市是一个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的限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很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迫切需要社会力量来改善,历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都保有清醒认识,高度重视。一是确立开放办学观念,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市委、市政府较早地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民办教育,破除非政府办学不正规的旧观念,并于2001年5月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长赴**考察民办教育,从领导层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民办教育的认识。为鼓励其发展,2016年11月,市教体局简化审批程序,下放民办初级中学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权,委托各县市区教体局受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其他民办中等教育机构的办学申请并行使属地管理权。二是建全组织机构,服务民办教育。2016年我市专门设立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成为全省最早设立的几个市之一,2016年4月又成立全省第一个民办教育协会,使民办教育遇到困难和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进入一个全新发展阶段,为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能够准确把握这一精神实质,依托民办教育协会这个平台,先后举办多项专题培训,为其解疑释惑。为及时了解民办教育发展新动向,指导我市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2016年11月,我市代表**省组团赴京参加改革开放30年之中国民办教育纪念论坛,和同行们共同研讨民办教育的责任与使命2016年12月,与宁波、上海等城市共同发起成立全国民办教育城市联盟,并于2016年在我市举办第二届年会,与来自14个省21个城市的代表共同探讨民办教育发展问题;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组织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赴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培训,就民办学校的教育管理与发展听取专家解读等等。三是大力进行表彰,提振办学信心。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民办教育表彰大会(2016年2月)和民办教育发展现场会(2016年9月**县)外,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对民办学校进行评比表彰,极大地增强了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办学信心,也吸引了市内外、省内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办学的热情。
2、政策上扶持
2002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提出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确立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地位,民办学校的校园和建设用地、规费征收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机制等多项扶持政策,并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列入县市区政府年终教育目标考核内容之一。2016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将民办教育促进工程列入其中。市教育局同年底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促进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奖补、支教等一系列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出台《关于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暂行规定》,每年按不少于在职教师2的比例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工资由财政发放。每年设立20万元奖励基金,对办园规范和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等等,促进了全市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3、管理上规范
2016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2016年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年,同年,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汇报会,尽力使每一所民办学校都能够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对申报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设置标准;对申报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申办审批的暂行规定》执行。审批时,既审定学校章程、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招生办法、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又核查校舍条件、设备设施、启动资金和师资构成;又认定办学形式、学校领导体制和法人代表资格,经公示后才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二是严格督查。重点督查办学方向、育人环节和安全卫生等,引导学校处理好全面发展与特长培养的关系,提高质量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关系。通过评估,达到示范学校标准的给予挂牌,以资鼓励。如发现未经备案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不按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年度未作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责令纠正。对非法办学进行清理整顿,一些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设置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使我市民办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 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一)主要问题
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总体上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民办教育举办者未能真正将自己从事的事业完全置身于整个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之中,对其公益性认识不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只注重给予的权益、支持和扶持方面,而忽视赋予的义务、责任和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地方法规政策不够健全配套,对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协调发展、指导评价等不够到位,这些给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政策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举办者不按教育规律办事,办学思想不端正,不重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而是急于收回投资,片面追求赢利。一些民办学校产权关系错综复杂,法人财产权与出资人财产权尚未明晰。尽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学校批准设立的必要条件,但实际上有些董事会制度流于形式,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没有真正分离,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学校利用政策法规的空缺而不规范地融资和资本运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还有一些学校超越原定办学层次和招生范围,以大量花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高额招生回扣、压低收费标准抢夺生源,导致办学投入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
2、政策配套不完备,发展不均衡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经费资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拨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经费及用地和建设优惠等扶持、奖励政策,我市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及一些县市区至今未能完全贯彻执行,或未拿出可操作的办法。再如在教师合理流动方面,有的地方出台了公办学校教师对民办学校的支教政策,有的地方却出台了限制教师流动的规定。在教师待遇方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差异,造成所享受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不同等,导致不少民办教师心理失衡,期望通过各种途径跳出民办教师队伍寻求更好的发展,除少数优质民办学校,大多数民办学校面临着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在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的发放方面,一些地方已经或部分执行,一些地方基本没有执行。在均衡发展方面,一些地方民办学校设置过于集中,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占有量超过公办教育,凸显了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而在绩溪等地,民办教育几乎为零。
(二)对策思考
我市民办教育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实属不易,它凝聚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心血,劲可鼓不可泄,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发力。
1、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领导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问题,但其在弥补公共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致力于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因此,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公办、民办教育发展,把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整个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不同教育层次和区域特点,合理布局,纠正偏差,使民办学校的数量、规模、质量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不影响整个教育的公益性。
2、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认真梳理我市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对不适应现实需要、存在歧视或冲突的政策进行认真清理,该配套的尽快配套,该纠正的尽力纠正,该落实的全力落实,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当前,要尽快制定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对其给予民办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尽力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公民办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给予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培训、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解决民办学校留人难问题。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性教育,属于公共产品,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理应享受同等生均教育经费。各地都应加大力度,逐步提高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育经费的补助比例,直至全额补助。
3、规范和引导并举,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严格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按程序审批,既要注重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审核,又要注重办学方向、办学思想、校长素质等软件考核。针对当前突出的学前教育无证办学现象,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同时把好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关,探索对不要求合理回报、要求合理回报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情况监管。二要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向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转变。探索政府和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共享办学资源,充分发挥两种机制优势,使群众得实惠,民办教育上台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学校、企业、个人按照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办学,鼓励和引导出资人加强对民办学校持续投入,在特色上做文章,做大做强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使民办教育真正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