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还未办妥,丈夫就已先行再婚?琼中一女子以重婚罪状告丈夫。近日法院宣告丈夫无罪释放。 妻子王玲(化名)向法院诉称,1996年10月26日,她和丈夫冯青(化名)登记结婚,婚姻之初,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好。但是从2002年起,她便受到丈夫的冷落,两人常常发生口角。
“离婚手续”还未办妥,丈夫就已先行再婚?琼中一女子以重婚罪状告丈夫。近日法院宣告丈夫无罪释放。
2004年2月,丈夫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她不同意,不料想却招致了暴力威胁。
冯青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是无罪的。他说在2004年1月18日就和王玲办了离婚手续,两人并已领取了离婚证。
双方对于是否已“离婚”各执一词,冯青真的构成重婚罪吗?法院经过审理后拨开了云雾。
法院认为,补交的协议书并不影响离婚效力。而离婚证签发日期正好是1月18日。因此在他们离婚之后,冯青再次结婚不构成重婚,冯青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