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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协议离婚情形

2019-02-12 02:18:17浏览:40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协议离婚情形如下: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一方或者双方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协议离婚情形如下: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一方或者双方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 下面由法律快车知识编辑整理提供: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协议离婚情形如下: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一方或者双方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以及对财产、债务处理等未达成协议的;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5)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男方提出离婚的;

(6)非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管辖的。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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