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消防安全社区”达标验收细则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验收标准
扣分情况
消防管理
组织制度
(20分)
1.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4分)
(1)未明确社区消防工作组织的,扣2分。
(2)未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的,扣2分。
2.消防管理制度健全(10分)
(3)居民防火公约未制定的,扣2分。
(4)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未制定的,每少一项扣1分。
(5)消防基础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扣2分。
3.综合治理落实。(6分)
(6)未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的,扣2分。
(7)未运用xq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消防基础信息采集的,扣2分。
(8)网格员未对网格内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处理、分析统计、举报违法行为的,扣2分。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10分)
4.消防车通道畅通。(6分)
(9)建筑之间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的,发现一处扣3分。
(10)社区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的,发现一处扣3分。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分)
(11)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锁闭,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的,发现一处扣4分。
电气及
危险品管理
(20分)
6.用电管理规范。(5分)
(12)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不规范,随意拉接电线,未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的,扣2分。
(13)住宅总电源线进线未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14)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的,发现一处扣1分。
7.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10分)
(15)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发现一处扣2分。
(16)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采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未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有一项扣2分。
8.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5分)
(17)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发现一处扣3分。
(18)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发现一处扣2分。
消防
设施器材
(20分)
9.建筑消防设施完备。(5分)
(19)未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的,扣5分。
10.竖向管井封堵到位。(3分)
(20)住宅楼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发现一处扣3分。
11.消防设施维护到位。(5分)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未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的,扣5分。
12.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3分)
(22)消防控制室未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3分;
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脱岗的,发现一人扣1分。
13.技术防范措施落实。(4分)
(23)未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的,扣2分。
(24)未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的,扣2分。
消防宣传
(10分)
14.提示性宣传落实。(5分)
(25)未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的,扣2分。
(26)未推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扣1分。
(27)未采取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的,扣2分。
15.常识宣传常态化。(1分)
(28)未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的,扣1分。
16.定期组织消防演练。(2分)
(29)未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扣2分。
17.建立消防体验室。(2分)
(30)未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建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观、体验的,扣2分。
微型消防站
(20分)
18.建立微型消防站。(6分)
(31)社区未建立微型消防站的,该项不得分;队员少于6人的,扣3分;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扣3分。
19.规范执勤训练。(10分)
(32)微型消防站未实行24小时值守的,扣3分;每班值守人员少于3人,扣2分。
(33)未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训练、演练的,扣2分。
(34)队员不熟悉社区情况,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不会处置初起火灾、不会引导人员疏散的,扣3分。
20.开展巡查宣传。(2分)
(35)队员未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的,扣2分。
21.实行联勤联动。(2分)
(36)微型消防站未纳入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并开展联勤联训的,扣2分。
备注:1、本表总分为100分,得分80分以上为达标。2、年内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社区(但应继续检查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