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是广告人对广告创作对象进行想象、加工、组合和创造,使商品潜在的特质升华为消费者能感受到的具象,并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使之发生兴趣,最后能说服消费者采取购买行动。广告创意是广告创作的首要任务之一。美国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说:“要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同时让他们来买你的产品,非要有好的点子不可。除非你的广告有很好的点子,不然它就象快被黑暗吞噬的船只。”这个点子(Idea),就是创意。他又指出:“如果广告活动不是由伟大的创意构成,那么它不过是二流品而已。”“如果海报内容,没有卓越的创意,注定是要失败的。”[美]丹·海金司:《广告写作艺术》,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5年5月版,第81页。广告活动的每个环节和过程,如确定广告的表现方针、诉求重点、信息的传播方式、文案写作、设计创作等,都是根据广告创意进行的。可以说,没有广告创意,就不存在广告创作,广告活动也无法深入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