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环保投入将前所未有
问:“十三五”期间,海南在环保方面的具体规划内容是什么?
答:海南省已出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涉及到的主要工作部署包括开展对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的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主体;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等。
目前,海南省正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体制改革、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改革等,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证试点改革,要求排污企业必须做到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并已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等系列制度。希望在“十三五”期间,能够建立起一套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环保,环保责任落实掷地有声,各个主体协同共治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
此外,“十三五”期间,海南环保投入将前所未有,预计资金投入相比于“十二五”期间会有50%以上的增长。
念紧环境违法“紧箍咒”
问:“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后,我省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怎么样?
答:2017年,全省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7宗,累计罚款2369万元,较2017年增长50%。今年仅第一季度对环境违法企业罚款已经达到了1324万元,预计全年将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主动作为,不断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发挥新环保法“钢牙”作用。
“环评”≠“缓评”
问:有网友认为,在重大项目面前环评往往变成“缓评”,如何看待这一说法?环评制度的价值和作用如何体现?
答:“环评”不是“缓评”,环评是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的。
首先,我省实施“多规合一”改革以来,我们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管理,对所有园区都要开展规划环评。在这一过程中,规划环评起的是预防作用,哪些产业能进、哪些产业不能进、环保基础设施如何布局等等系列问题,在规划环评这个环节就要解决。
其次,项目环评具有并正在发挥前置把关的重要作用。在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的条件下,环境影响评价也在简化,但简化并非弱化,对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坚决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环评,如果项目未批先建,环保部门将依法处罚。近两年多来,全省环保部门通过环评否决了500多个项目。与此同时,对那些没有污染的项目,我们按照新修编的环评法,由原来的登记表改为了备案管理,大大简化了这类项目的审批。
织好核电监测网让公众放心
问:昌江核电站周围的环境怎么样,海南环保部门是如何开展辐射环境检测的?
答:我省环保部门在核电站周边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目前,其周边10公里范围内建立了9个监测站,对环境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其周边30公里范围内建立了53个监测点位,对周边陆域大气、水、土壤、生物,以及近岸海域、海洋生物等的放射性水平进行监测;在昌江建立了前沿实验室,保证样品可以及时送检。
从监测情况来看,昌江核电站运营到现在,环境空气以及周边的大气、土壤、水、海洋生物、地下水等,没有受到核电站的任何影响,请公众放心。
管环保不能患“分裂症”和“拖延症”
问:海南省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在部门协调方面还面临着哪些难点?
答:目前,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但如何形成一种社会共治的局面,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变为自觉的行动、变成全社会对生态环境进行共治的自觉行动仍是薄弱环节。
当前形势下,依然有人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其他部门只是管发展,这些观念要扭转过来,要形成这样的意识: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项目必须管环保。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个方面,贯穿多个环节。在这一过程中,还有两个方面亟待改变:一是个别市县在做决策上项目时,往往遇到具体问题时会偏向于经济发展而不是把环保作为前提;二是全社会公民践行绿色生活方面尚未形成自觉,在宣传教育、示范带动等方面还要寻找好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