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事是个人或单位为寻找因某种原因下落不明的亲友或同志时所使用的一种应用文。寻人启事可以张贴在大街小巷、交通要道或人口聚集处,也可在报纸电台上刊登或播发。 寻人启事的分类比较简单,从发文者的方面看可以有以当事人的亲属名义发出的寻人启事 和以公安机关或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名义发出的寻人启事两种。 从出走人的情况来看,寻人启事又可分为故意走失和无意走失两种。由于家庭不合或由于同 他人的矛盾没得到解决而愤然出走的,称为故意走失。无意走失则指由于精神不正常或年老 痴呆或者年幼无知等原因引起的下落不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