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

2019-01-28 20:17:23浏览:56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2、借用单位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

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
2、借用单位应当与纪保部商定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3、借用公物时须按《公物押金表》交付押金。
4、纪保部办公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4号楼101室。
5、纪保部办公时间:
周一、二、四上午:9:00-11:30;
周三、五上午:10:00-12:00;
周一、二下午:2:30-4:00;
周三、四、五下午:3:00-5:00。
周一至周五的其他时间、节假日原则上不办公,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纪保部联系。
6、借还流程:了解借用程序→填写借条→纪保部审查→学院辅导员审批→交付押金→领取物品→归还物品及领取收条→领回押金。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七宗“最”毕业论文致谢词

上一篇:

七夕情人节派对广告标语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