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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管理制度

2019-02-13 18:01:02浏览:22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一、店铺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①、店长工作时间:中间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领班、导购工作时间:上下午倒

 一、店铺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①、店长工作时间:中间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领班、导购工作时间:上下午倒班,每两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周五、周六时间延长至22:30。

 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时,公司确定通知后方可执行,专柜依据商场的实际情况执行。

 2、考勤记录:

 ①、店长每月3日前将审核完毕的上月店铺考勤表交于上级主管。

 ②、店长每月29日前将下月店铺排班表交于上级主管。

 ③、助店执行考勤制度,店长进行监督。

 ④、考勤表要规范记录,店铺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单需注明加班人、加班时间。

 ⑤、迟到期:

 1》迟到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迟到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迟到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迟到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⑥、早退:

 1》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早退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早退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3、擅自离岗:

 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以及迟到、早退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均以擅自离岗论处,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的三倍予以罚款,连续擅自离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计擅自离岗达五天者,可予以除名处理。

 4、事假:

 (1)员工事假必须提早一天向店长申请,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资与销售提成的5%,员工请事假日数超过2天以上,由店长报请区域主管处,并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准后生效。

 (2)请假如果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公务时,各级主管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

 5、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须到工作地医保管理机构约定的医院就诊。

 (2)在上班时间就诊的,应当选择上班地点就近医院,休息时间就诊的,应当选择居住地就近医院就诊,特殊情况在其他医院就诊,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3)特殊情况不在公司所在城市就医并需请病假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和病假证明。

 (4)女员工怀孕后和产后与生育相关的就诊与病假,应当出具同一个的产前检查医院的就诊和病假证明。因其他疾病需要就诊与病假的,

 (5)员工须凭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单》、住院证明等申请病假休息,需要申请病假的,一般应当在病假休息前申请。

 (6)病假期内员工应告知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保证能联系上的联系方式,使公司能及时了解、关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后续工作事宜。

 (7)视情况需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出具病历卡、挂号单、检验化验单、医药费用单、社会保险卡(医疗卡)等资料,公司需要员工提供上述资料核实病情和病假时,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无正当理由拒绝者或无法提供齐全资料,视为病假无效,病假一律按擅自离岗处理。

 (8)公司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和证明持有疑问,可到该员工就诊的医院调查核实,也可要求员工在公司人员陪同下去公司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请假无效,一律以擅自离岗处理。

 (9)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或与医生勾结得到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实,除病假期间按擅自离岗处理外,公司可以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处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0)职工在病假期间兼职或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工作,除病假按擅自离岗处理外,公司可以给予其他处理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加班:

 (1)如果加班时间安排在休息日,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资200%的加班费用。

 (2)如果加班时间安排在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资300%的加班费用。

 7、调(代)班:

 调(代)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店长批准,方可调(代)班,在岗期间发生问题责任,由代班正者承担。

 8、用餐时间:

 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由店长/助店视实际情况安排(错开营业高峰期),但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且严禁在卖场内用餐,如被发现用餐者请主动辞职。

 二、店铺财务管理

 1、分店每日要认真仔细做号销售日报表的数据传输,并将各项开支费用、营业额及实存银行金额明确写明,销售日报表必须绝对准确。

 2、营业款必须于次日11:00前由助店存入制定银行,店长进行监督,如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存入,必须在11:00前电话上报公司财务部,并说明原因。

 3、分店若当日白天收受的营业款较多,为保证安全,须将这部分营业款当日存入银行,并上报公司财务部。

 4、店铺工作用品除公司批准可私自采购,一般均由公司统一采购并于每月25日按标准统一进行发放,超过标准由店铺自行承担。

 5、店铺支付水电费、电话费等,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及时传真公司财务部。费用需控制在公司标准以内,超额部分视情况由店内自行承担。

 6、公司任何人员下达店铺,未经公司批准,店长不得经任何方式借付资金给任何人。

 7、分店废品(如旧纸箱等)卖掉所得可作为店铺资金。

 8、营业收现金时,必须加强识别,防收假币及破损货币,出现以上情况由责任人承担赔偿,收银交接时要验收清楚,交接后的现任由后来者承担。

 9、店铺的营业备用金为500~1000元,由助店负责保管。

 10、店铺每天存营业款时,必须在银行换好零钱。

 11、店铺的饮用水由公司指定送水公司负责,但不得浪费及爱护饮水设备,否则公司一经查明,将从重处罚。

 12、放置营业款现金的抽屉钥匙,收银员(店长)必须随身携带,若发生当天营业款和实收现金不符,误差部分由负责人承担赔偿,收银交接时验收清楚,交接后的责任由后来者承担。

 13、店长对不明清楚的财务疑难,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不得自以为是,自作主张。

 14、店铺要加强防偷盗行为发生,尤其是特卖期间,店长应分配好专门导购防偷盗,月底出现少货情况,具体处理为正价商品按零售价7折赔偿,打折期间如销售低于7折,按最低销售价赔偿。具体赔偿方式为:

 (1)专卖店店长赔偿额为员工赔偿的1.5倍。

 (2)专卖店助店赔偿额为员工赔偿的1.4倍。

 (3)专卖店赔偿额为员工赔偿的1.1倍。

 (4)专卖店导购赔偿额为除掉(店长、助店)已赔偿金额后,总导购人数的平均赔偿额。

 (5)店铺所有货品的串款差异为店铺总库存数千分之五件,超出千分之五件的差异,每超一件罚款10元,依次内推。

 (6)流失货品与串款货品在金额上可以冲抵,冲抵后金额为负数的,按金额的7折赔偿,冲抵后出现正数的,按金额7折可以保留到下月进行冲抵(每季度为单位)。

 (7)由员工工作失职出现的丢货情况,经店长查证后,由该员工自行承担。

 15、促销等活动时,赠品应如实登记发放,必须在当日销售日报上注明,不得延误。不得虚报假报,否则公司一经查明,将从严处置。

 16、低于店铺货品正常折扣的特殊折扣,只权限于公司总经理,购物小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后转交财务部。

 17、特价打折期间,店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通知售价售货,并标明特价打折价位,如弄虚作假,公司一经发现定从严处罚。

 三、店铺的卫生要求

 1、店铺卫生管理注意事项:

 (1)门头

 ①为保持门店卫生整洁,店铺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门面清洁。

 ②除此外,平时也应不定期进行维护、清洁。

 ③要求门面无灰尘、无污渍、有亮度,字体不脱落不模糊。

 (2)地面

 ①地面由店长安排值日卫生表,天天拖洗。

 ②地面无杂物、污渍,干净通畅。

 ③下雨天,地面要注意经常拖干,以防顾客小孩滑倒。

 (3)货架道具

 ①货架道具螺丝、接口等必须紧固。

 ②爱护货架,小心利物将其刮伤刮破。

 ③货架道具无灰尘,无污渍。

 ④玻璃上不要堆放重物

 (4)收银台

 ①收银台上只准放置工作日用品,不准放置私物。

 ②收银台每天擦洗,确保整洁。

 ③收银台上物品放置须整洁有序,不得乱堆乱放。

 (5)垃圾箱

 ①垃圾箱内垃圾12点、14点、17点、20点及时清理倒掉,垃圾不能过3/4处或发出异味。

 ②垃圾箱同样需天天清洗,保持干净。

 (6)其他

 ①店内其他物品不得随意乱堆放,须保持整洁形象。

 ②试衣镜保持明亮、干净、没有污点,试衣间内要保持整洁。

 ③试衣鞋每星期二结束营业后清洗。

 2、随手清洁

 保持卖场的干净的干净整洁是店长日常管理中一些很重要的内容,除早晚、交接班集中做卫生外,店长要依据店铺的实际情况,对店铺卫生做随时的监控,店铺员工应养成随手清洁的良好习惯。

 四、店铺的设备管理

 1、计算机

 (1)做好电脑设备卫生工作,保证所有设备(如:主机、显示器、键盘等)表面干净、清爽。

 (2)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桌面清洁、整齐。

 (3)做好保密工作,对电脑内的所有数据及文件不得随意告知、转借他人。

 (4)做好数据管理工作,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使之真正成为你不可缺少的帮手。

 (5)不得无故损坏公司财产,如敲打键盘、鼠标等一些外部设备。

 (6)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插装电脑、打印文档、使用游戏光盘或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

 (7)不得随意让他人操作电脑,除店长/助店、收银员外。

 (8)所有设备如出现纯属人为造成的软、硬件故障,由店长负责赔偿。

 2、空调

 (1)按规定方法操作(视各厂牌、机种手册而定),只能由店长/助店开启。

 (2)定期维修保养,使用期内空调之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

 (3)室内温度以25度为宜。

 (4)注意店铺用电负荷。

 3、音响

 (1)为确保店铺气氛的统一性,音响只准播放总部规定的歌曲,不准播放其它非公司规定的歌曲。

 (2)音响设备注意合理使用,音量调节不要过大或过小。

 4、照明设备

 (1)店长视卖场实际情况,调节照明亮度,白天保证店内明亮即可。

 (2)店长下班前须仔细检查照明开关,尤其是外打灯,不要忘关。

 5、电源

 (1)店内任何员工都要知道总电源开关之所在位置,出现意外情况先关掉总电源。

 (2)总电源应经常注意查看维护,防止出现意外。

 6、电话

 (1)电话为公司与店铺联络的重要通讯工具,店铺必须绝对保证,营业时间内电话铃声响起3声内有人接听。

 (2)店长应注意店铺的电话管理,标准用语“您好,三彩××店!”

 (3)店里任何人员严禁拨打私人电话,电话费绝对严格按总部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店里自行承担。

 7、卷闸门

 (1)卷闸门开、关要注意爱护,保持平衡,不要太过用力或蛮拉蛮关。

 (2)卷闸门锁关上后,要再检查一遍是否确实关上。

 (3)不得用力敲打、撞击卷闸门。

 以上设备使用情况在每月月底盘点并交公司工程部。

 五、纪律考核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将以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a类条例

 1、非休息时间不得随意更换工作服、梳头、化妆、照镜子等。(5元)

 2、营业时间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并保持其整洁、干净。(10元)

 3、在营业前要将店内卫生打扫干净,并整理好营业用具。(5元)

 4、不准将衣服、鞋子等私人物品放在收银台内。(5元)

 5、上班时间不准佩戴手机。(10元)

 6、女员工在工作时间仪容仪表必须符合公司《个人形象篇》标准,饭后及时补妆。(不记任何理由)(5元)

 7、不准将头发染成过分夸张的颜色。(5元)

 8、男店员头发前不过眉、后不盖领、侧不遮耳;女店员不准长发披肩或侧遮脸。(5元)

 9、手部要保持干净,指甲长度与指尖肉平齐,使用无色指甲油。(10元)

 10、营业期间不准佩戴过分夸张首饰,如下垂的耳环等,手戴戒指不得超过两枚。(5元)

 11、接电话时,态度和蔼、亲切,使用礼貌用语,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使用店内电话,更不允许打私人电话。(5元)

 12、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吃零食、吸烟等。(不记任何理由)(20元)

 13、上班时间不准聚堆聊天、高声喧哗,空余时间不能直立于卖场无所事事。(5元)

 14、上班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听随身听、吹口哨或唱歌、哼小调等。(10元)

 15、在营业场所必须站姿标准,不靠货架、不靠墙等,须使用规范言语,不使用欢迎用语的。(5元)

 16、卖场内不准放茶杯等私人物品。(不记任何理由)(10元)

 17、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得提前、超时用餐,且店员用餐时要经过店长许可。(5元)

 18、卖场卫生不干净,未按要求做到位的罚款5元一次。(不记任何理由)

 19、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不得随意离岗。(10元)

 20、在卖场移动速度缓慢、拖拉、打哈欠等罚款5元。

 21、不准使用禁语、忌语。(5元)

 22、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准在卖场或收银台前打闹、说笑。(5元)

 23、在离开店铺时,不让店长检查随身物品。(5元)

 24、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调班、换班。(10元)

 25、顾客试穿后而未选购的商品,店内员工要及时收回,不能遗留或遗忘在卖场中。(5元)

 26、发现遗失或缺少的财物必须及时报告上级。(10元)

 27、工作时会客时间不超过5分钟,有急事时要及时向店长或公司请示(5元)

 28、收银员不使用收银礼貌用语,罚款5元。

 29、收银台不整洁,收银物品不按要求摆放的罚款5元。

 30、收银员靠在收银台。(5元)

 31、内仓不整洁,货品未及时整理好罚款10元一次。

 32、内仓货品未套袋5元一次。

 33、内仓未将残次品按规定摆放,每次扣5元。

 34、无关人员在内仓的。(10元)

 35、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店铺的电脑进行任何其他的非工作事宜。(20)

 36、不得在上班时间登陆除公司网站外的任何其他网站。(30元)

 37、不得进行任何网络游戏和软件的下载。(30元)

 38、不得私自外传公司商业数据、文件及资料。(30元)

 39、在没有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提前结束营业。(30元)

 40、工作时间未经公司许可,不准无故串岗、串店。(30元)

 41、未经上级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店铺开门时间。(20元)

 42、不准在工作时间睡觉。(30元)

 43、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干私事。(30元)

 44、遇顾客投诉,没有及时处理或逐级上报,而将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30元)

 45、未经批准或办理手续,不准私自外借公司财物。(10元)

 46、不准搬弄是非,诽谤他人。(20元)

 47、未经批准私自动用,外借店内服饰与商品。(30元)

 48、不得肆意破坏店内公共财物。(30元)

 49、拒绝执行上级在权限范围内的工作指令。(30元)

 50、增强业务技能,fab抽查每款货号、面料、价格、六大方面叙述,任一项没有回答对,一款扣2元。

 51、擅自开具发票。(50元)

 52、营业结束时,如仍有顾客选购商品,拒绝接待。(50元)

 53、不得因工作问题而在顾客面前或卖场中发生口角。(50元)

 54、犯类似以上行为者:

 违反以上店铺的操作制度,将以现金的方式进行罚款,所得款将作为店铺的活动资金,及店铺对优秀员工的奖励资金,为促进员工之间的互进互促,所有条款同班员工有义务监督权,对其当场指出及改正,所有的条例同班次员工有一位员工违反制度,将视情况对该班次的员工进行连带责任的统一罚款。

 实习及试用期员工有两次改正机会,正式员工有一次的改正机会,在一次机会未改正错误的情况下,所有的惩罚条例生效,若犯同样的错误第二次的双倍罚款,第三次将以第二次的倍数罚款,依此类推。

 无论是否处罚,所有违规行为店长都应填写违纪处罚单,由当事人签字,如发现店长未开单或未将罚单及时上交,将对店长处间的互进互促,所有条款同班员工有义务监督权,违反员工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店长、助店承担连带责任,同样处罚。

 无论是否处罚,所有违规行为店长都应填写违纪处罚单,由当事人签字。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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