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监局加强地沟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力实施 “地沟油”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逐步探索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新模式,通过政府引导、集中整治、企业参与、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设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推行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再利用的运行模式,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根源上杜绝“地沟油”,实现全市无“地沟油”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职责分工
(一)畜禽养殖环节专项整治。
加强畜禽养殖环节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已查明的使用餐厨垃圾的养殖户进行清理排查,查明是否存在收集和买卖餐厨废弃油的行为,追查和捣毁“地沟油”加工窝点,查明“地沟油”销售渠道,阻断、摧毁“地沟油”加工销售网络和利益链,严惩违法犯罪人员。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
规范食用油生产行为,督促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油脂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作坊的监督管理,加大食用油生产过程中使用非油料、过期霉变油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引导生产加工单位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升级改造,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地沟油”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
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食用油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食用油流通环节经营秩序,重点排查集贸市场、食杂店等粮油经营户,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实现食用油安全的可追溯性;依法查处经销“地沟油”的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会同城管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重点对流动小吃摊点用油情况开展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
严禁“地沟油”掺入食用油及不合格食用油上餐桌,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对小餐馆、小吃店、火锅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单位用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来历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追溯其来源,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的行为;同时加强对餐饮单位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查明餐厨垃圾(泔水)的去向和用途,并将使用餐厨垃圾的养殖户信息反馈市农委。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五)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
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处置动物油脂、内脏、皮毛等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屠宰加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查明废弃物的去向和用途,并将使用屠宰废弃物加工的信息反馈市质监局。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市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涉嫌犯罪的立案查处。
(七)市监察局负责行政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整治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4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10日)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
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具体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承担整治和监管责任;积极督促餐饮单位和屠宰单位建立相关废弃物台账,基本查明相关废弃物的去向和用途。各有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食安办。
(二)第二阶段(5月11日-10月31日)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小餐馆、小吃店、流动小摊贩、食品小作坊、使用餐厨垃圾废弃物的养殖户的集中整治力度,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严惩制、售、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市食安办要定期组织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经验和完善机制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措施、目标和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排查到位、处理到位,确保“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对我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的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
(二)明确职责,加大打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并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和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三)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在查处非法使用“地沟油”方面,要以食品小作坊、小餐馆、流动小吃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店等为主要对象;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方面,要以使用餐厨垃圾养殖户为突破口,进一步追查制售黑窝点;在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以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延伸。
(四)协调配合,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互相通报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形成联动打击合力。积极开展餐饮业分类存放、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和管理制度。
(五)加强宣传,重视舆论监督。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宣传食用“地沟油”的危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及时报道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