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为加强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早操
1、全体学生均要按规定时间到操场做广播体操(因病因事除外)。学生须整队到
场,教师应跟队管理,体育老师负责维持全场秩序。
2、做操要规范,动作要标准、大方、不得马虎;队列须整齐,同时领操员和班主
任应在队列之前,另一跟班服务教师位于队列后。
3、任何班级不得占用早操时间,不得利用早操时间举行检测,特殊情况缺席的须
报分管校长或少先队大队部批准。
4、离场要有秩序,不得拥挤,队形须在离场后散开。
二、眼保健操
1、各科老师须在规定时间到所有班级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不得迟到。
2、做眼操时,须由一名同学在讲台领操,全班同学按照眼保健操的正确图示去完
成,以确保做操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3、班主任老师应指导学生如何做眼保健操,也可聘请体育老师作指导。
4、学校值日生一经发现有班级有做眼操时纪律混乱,则对该堂任课教师予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