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我们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旅顺这个大目标,以创新求发展,以整合求效能,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总缆,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为首任,以改革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基层建设为基础,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职能优势,为我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上半年,在全系统广大干警中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迎接全面开放,实现快速发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案析理”“以案释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全局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全局同志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艺术和决策水平
班子成员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科学决策,班子成员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员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补台不拆台,增强了班子成员团结共事意识。“团结、务实、高效、廉洁”成为班子的自觉行动,得到了全体同志的认可和上级机关的肯定。
二、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进程,努力营造和谐社会法治环境
2011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关键之年,今年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我们牢牢把握三个理念:即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全力搞好普法与依法治区工作。
(一)、抓重点,强化法制教育
今年,我们继续抓了各级领导干部这个“龙头”,青少年这个“源头”,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企业经管人员这个“重头”和农村这个“大头”,为全面建设和谐旅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去年底,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为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征订一本法律知识读本,保证人手一册,该读本主要内容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人权、走向法治政府等,年底省市将就该读本进行法律考试。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全区各中小学分别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德育副校长,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集中搞一次大型法制报告会。同时利用开展各种活动的机会,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校通过组织召开主题班会、道德法律知识竞赛、影视观赏、参观访问、军事化训练、社会调查等系列活动,向学生进行深刻的道德、纪律、法制教育。
3、加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企业经管人员的法制教育。目前,我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普遍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制度以及定期民主评议和组织考评制度,规范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司法、执法行为。同时,不断强化了对企业经管人员的培训。
4、加强农(渔)民的法制教育。农民,是国家“五五”普法规划新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我区农民占全区人口的大多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强化了对农民的普法教育。今年五月,我们组织了全区各村普法骨干及涉农街道的普法专干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班,参加人员系统的学习了《公平正义法治理念》、《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大连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考评标准》等。通过培训,提高了农村普法骨干的法律素质,这些骨干正活跃在广大农村,向农民宣传法律。我们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二)、抓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
1、举办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四月份,我们在水师营街道搞了一次大型“五五”普法宣传日活动。大连市法律志愿者20余名来到水师营与我们共同开展送法进村屯工作。重点宣传维护农民及外来工合法权益、解答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各种法律咨询。宣传日活动当天,来自辖区各村(单位)的近千人参加活动。宣传日当天,共设宣传站10余个,出动宣传车1台(次),出各种画板30余块,出秧歌队一支,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宣传日当天,为农民工送书1000余册,大连市司法局的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2、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我们在广播电台常年设置法制栏目进行法律宣传。今年上半年先后宣传了《物权法》、《合同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信访条例》、《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等10余种法律知识。全区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广播电视局均派记者进行及时宣传报道。我们还利用《旅顺口报》以及市、省、国家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我区的普法成果。
三、扎扎实实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促进全区社会和谐(一)以“主题活动”为主线,创新工作模式,普法培训、宣传、排查、调处活动系列化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以“迎奥运 促和谐 化解矛盾在基层”为主题的民间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优势,区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进行了整合,要求各街道的普法培训、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做到系列化。在“五一”之前,各街道均做到了“三个一”的要求。即“举办一次普法讲座、开展一次法律宣传、进行一次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调处”。各街道在开展“三个一”的活动中,都能根据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择具体的普法宣传内容,实现普法宣传和辖区矛盾纠纷无盲区拉网式排查全面对接,在及时调处家庭、婚姻、邻里等即时性纠纷的基础上,对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和承包、环境污染、城乡拆迁、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纠纷隐患打出了讲座、宣传、排查、调处的“组合拳”,使很多不稳定因素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
(二 )加强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为了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按照《辽宁省人民调解员管理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制度和机制,着重抓好一、二、三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优势,调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形成,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民间矛盾纠纷调解补助办法》,对在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经济上的补助。在去年补助五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区财政又追加了5万元,使全年的补贴金额增加到10万元。上半年的补贴计划在7月初进行。
(三)“三调联动”,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大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区大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司法局根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区综治办的部署,制定下发了《司法局落实大调解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制度保障、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司法行政部门的大调解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同时,在区综治办的协调下,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进行了充分的沟用和协商,起草了《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警民联合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分别以区综治办、司法局、法院、公安分局的名义联合下发。再加上2005年区司法局和信访局分别下发的《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意见》和《基层信访部门与司法行政组织联合调处信访事项实施意见》,五个文件构筑了全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基本框架。在市政法委确定旅顺为大调解工作试点区后,我们对各项工作方案又进行了细化,分别制定了可操作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文书档案等,并在龙王塘街道进行了先期试点。目前,全区大调解工作机制已基本启动。
(四)化解“蚁力神”纠纷,确保党委、政府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段时期以来“蚁力神”纠纷是困扰各级党委、政府首要的不安定因素。为了确保党委、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奥运重要时段的社会稳定,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投身于化解“蚁力神”纠纷的工作去,并在工作中与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达到高度的融合,成为化解此项纠纷的主要力量,彰显了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在此次“蚁力神”纠纷中,全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的组织108个,参与的人员达600余人次,涉及清退金额8771.8万元,承包的户数785个,群众满意率99%以上。
四、坚持不懈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延伸社区矫正范围目前全区共有社区矫正对象511人,矫正期内的264人,其中管制93人、缓刑165人、监外执行5人、假释1人;解除矫正的247名,其中管制108人、缓刑138人、监外执行1人。我区试点街道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0人,已有28人依法解除矫正。现有矫正对象22人,其中管制9人,缓刑13人。上半年,试点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志愿者队伍进行了规范,现共有社会志愿者44人,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选派不同的志愿者对其进行具体帮教。同时根据现阶段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将原先对服刑人员的三级管理变为四级管理:即宽管级、普管级、严管级和特管级。各街道对现有的社区服刑人员状况进行了调查,准确掌握底数,同时进行了社会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铺开做好了准备。
五、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服务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服务重点,拓宽服务领域,有效地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一)律师有针对性地为政府、为农民、为公益事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为确保区政府科学、依法做出各种决策,律师顾问团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减轻政府压力,每周四指派律师坐班信访局,帮助老百姓解决涉法方面的问题,有效地避免了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上访。积极鼓励律师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律师律师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
加大对律师的管理力度,不断增强律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的自觉性。律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89件,其中刑事辩护及代理88件,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94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7件,担任法律顾问41家,接待法律咨询990人次。
(二)公证工作强化管理,提供优质公证服务 (三)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以加强执业纪律为手段,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性作用,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工作的空间,树立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形象,上半年,通过年检注册、职业评查、完善档案等途径,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上半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事务8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0件,调解纠纷108件,解答法律咨询61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30件,担任法律顾问53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业务收费13.3万元。
以上是上半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各级中心组学法制度还没完全落实,个别单位中心组全年没能坚持集中学法四次,学法时间常被事务性会议挤占,普法教育形式创新不够,传统的宣传手段已不适于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部分司法所人员不足3人、工作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法律服务质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