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汲取李庄案件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队伍建设,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
我所根据上述精神,结合本所实际,遵循x市司律字[2010]4号“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中的方法步骤,高度重视,全所动员,人人参与,扎实推进,现将警示教育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所合伙人会议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领会。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实现吉安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合伙人会议决定,在全所动员(包括律师管理人员),人人参与。
二、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 全所动员,人人参与。
根据日程安排,召集各合伙人,律师,实习律师,律师管理人人员在会议室一起学习了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的文件、会议精神。所有与会人员都高度重视,部分人员发表了即时感言。最后,由xxx主任总结发言,提出了警示教育活动的日程,学习步骤,具体要求。xxx主任特别强调,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管理,完善律所规章制度,提高全所的凝聚力、战斗力。
2、相互了解,深入交流。
我所是今年设立的新所。各合伙人,律师,实习律师,律师管理人员,需一段互相了解和熟悉的时间。律师事务所xxx主任分别与每位人员谈心、交流,促进相互了解。
3、收集李庄案相关资料,进行研讨剖析。
“李庄案”虽然发生在重庆,离我们有数千里之遥。但作为律师同行受到刑事处罚,我们要深入的剖析事件的前因后果,以此为戒。特别在重大刑事案件中,要充分注意执业纪律,防范执业风险。
4、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建立了律师考勤制度、案件受理审批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案件总结制度。对重要法律的颁布和修订,组织律师集体学习研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
三、警示教育活动的不足
通过回顾总结,检视有些地方做得不足。比如规章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有些律师出勤率不高等。这些问题,急需在下一阶段努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