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35件,结案1299件,结案率86.63%,解决涉案标的额3918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560余万元。上诉案件81件,发还改判16件,案件发改率为1.23%,较市目标低1.77个百分点。总结今年上半年,我院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狠抓队伍建设
1、推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此,今年年初,本着“五强”即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的目的,我院借鉴外地经验,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构建一套科学长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实现“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转变,从而确保司法公正。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实现了使审判工作从立案到审结案都有章可循,使人员管理从一日生活到八小时以外的言行都有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目前,我院的半年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就考核情况看,规范化管理制度已初见成效,出现了“六多六少”的良好局面。一是讲团结的多了,乱拆台的少了;二是干工作的多了,看“热闹”的少了;三是甘于奉献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四是协调联动的多了,搞单干的少了;五是敢于担责的多了,互相推诿的少了;六是工作抓落实的多了,流于形式的少了。
2、在抓好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及自学制度,并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两个务必”,如何体现党员先进性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思索和讨论,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提升领导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了大事讲原则、讲党性,小事讲风格、讲谅解。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于6月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分别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坚持了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各基层法庭、全县各镇和一些企业进行调研,并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抓好学习、教育、监督和责任追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抓稳学习这个根基,提高干警两个素质。年初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同时,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今年以来共有50名干警参加了英语培训,52名干警参加了法律本科的学历教育,25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或政法系统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使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二是抓好教育这个关键,增强干警服务意识。我院年初制定了行风评议实施意见,又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时刻牢记胡总书记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教导,真正落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特别要求干警要以武汉中院法官集体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规范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这个载体,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了“集中作风纪律整顿”、“民主评议行风”、“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注重了狠抓落实,以此来提高干警素质。全院21个中层单位分别召开了有分管院长参加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狠抓了落实。四是抓牢监督这个关键,确保队伍纯洁公正。在监督方面,除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外,主要是抓好社会监督。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第四,认真开展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已评查案卷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7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审判质量。第五,抓好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把省市县交办的30件信访案件全部分包到分管院长,使信访案件全部提前办结,并对所有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监督,我院发现了过去的两起案件有执法过错,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做出了再审决定,现在案件已以调解方式结案。另外,发现有2件案件应予赔偿,分别做出了赔偿决定。同时,为便于社会监督,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要求干警挂牌上岗。另外,准备创办《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论坛、调查研究”等,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抓严追究这个手段,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了各项制度和惩罚措施,半年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已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90余次,金额达到10万余元。上半年我院共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35封,锦旗20面,镜匾2块。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
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1、坚持“严打”不松懈。在刑事审判中,本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的原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确保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审结刑事案件82件,对101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一是突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涉黑、放火、抢劫、强*等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重拳出击,严惩不怠。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XX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二是确保质量,实施“铁案”工程。在既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又保证“严打”声威的同时,我院坚持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今年以来已改变定性2案2人,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三是提高效率,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确保办案质量和“严打”效果的同时,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审结的59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29件,适用率达到49.2%,较去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四是维护稳定,提高自诉案件调解率。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截至6月底,审结的23件自诉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件,调解率达到了82.6%,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既实现实体公正,又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半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173件,审结979件,结案率达到83.46%,诉讼标的额3409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60余万元。一是依法审理好商事纠纷案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30件,为冀东机电设备公司、联社、特水、热力公司、电信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XX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推动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促进了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二是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热点案件作为重点,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矛盾纠纷。已审结的278件该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7件,调解率达到70.9%。特别把群体诉讼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如茨榆坨法庭审理的榛子镇法庭于家营村李明悦等521名村民诉村委会及岳某加油站买卖纠纷一案,干警几次到实地进行勘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而做出了实事求是的判决。案件审结后,于家营村521名村民联名给我院写来了表扬信。三是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针对今年此类案件较多且容易形成集体访的特点,我院办案干警以超常的工作方法,超常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件5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四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为依法治县提供服务。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审结2件;受理赔偿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5件,审查结案25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1件,裁定不予受理16件。重点围绕农业税、社会抚养费征收、拆迁、清收财政欠款等县委中心工作,强化了服务职能。截至目前,已执行农业税欠款案件3件,清收社会抚养费3.5万元,收缴财政周转金8.5万元。另外,印制了《行政诉讼法规手册》80余册,无偿发放给公安、土地、环保、工商、计生等2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受到了行政执法单位的好评。五是抓好立案和审监工作,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审查立案1599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同时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共接待来访人员1821人次,息诉6起。未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和信访案件。同时,按照“有诉必理、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了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15件,结案12件。其中审查驳回申诉和申请再审9件,依法改判1件,调解结案2件。如县环境办督办的郑思芝与杨某某、王某某合伙纠纷一案,经过审判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审结,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本着“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施了司法救助制度。半年来,已为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05件,金额达到29.8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同时,实施了各项便民措施,为当事人准备了休息椅、饮用水和诉讼纸笔,并为老年当事人办理口头立案6件。民商事审判的良好效果和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使我院的服务职能得以更好地发挥,赢得了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3、加大力度强执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加大力度等多项创新性执行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共受理执行案件235件,执结218件,结案率达到92.8%,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499.3万元。主要采取了以下强效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高效执行。明确提出了“既要执行,更要高效执行”的目标,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不断强化执行干警和执行局领导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在三个月内即执结的达到了89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40.8%。其中对于申请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及拖欠民工工资等事关“弱
势群体”的案件,三个月内执结率达到了70%以上。二是加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的使用。该项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已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109次,金额达到1600余万元。三是加大对拒执人员的惩处力度。我院坚持用足用好法律,通过强制措施的运用和刑事审判职能的发挥,为执行工作“撑腰”、“作主”。今年以来,我院已对拒不执行及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64人次,罚款44人次。另外,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其他强制措施51次,并对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其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另外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通过上述强制措施的采取,共执结案件49件,部分执行25件,标的额达到56万余元。执行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正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三、以创新司法理念为手段,狠抓法院改革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注重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发展。
1、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在完善立、审、执分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催办制度和审限提示制度,从而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上半年,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我院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半年来审结的979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90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1%,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20天。三是严格执行法官回避、公开审判等项制度。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法官回避的相关规定,已执行法官回避3次。同时,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并严格落实了诉讼证据制度,确保了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四是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我院不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半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的637件,调解率为65.1%。
2、推行“三项制度”,深化执行工作改革。一是继续推行了《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制度。把执行风险、执行义务、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的义务等整理汇编后形成《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印发给每件案件的当事人,既强化了申请执行人的风险意识和协助执行意识,又增大了对被执行人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半年共发出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230余份。二是大力推广了《债权凭证》制度。今年以来已发出《债权凭证》9件,标的额5.2万元,申请执行人比较满意。此举不仅使债权人降低了风险,增强了安全感,而且强化了对债务人的约束,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三是实施了“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定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为向当事人告知日,通过电话或接待当事人等方式进行告知,告知事项包括被执行人偿还能力及财产状况、案件执行程度、执行款项是否到位、法院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等内容。此项制度不仅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更加规范,而且使当事人加大了对自己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当事人对此举非常满意。
3、实施机构改革,完善机构配置。针对我院没有专门的信访解决机构,从而导致信访案件较多,甚至引起越级访等问题,经请示县委和县编委,拟设立信访办公室,以达到从根源上减少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四、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为目的,抓好基础工作
1、抓好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截至到6月底,我院共编发《法院工作情况》41期,《法院调研》5期,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发表各类稿件58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同时,我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新进展,新增办公用车2辆,微机2台,打印机1台。另外,机要收发、财务管理、车辆用油、文书打印等后勤服务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
2、抓好法警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今年以来,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动用警力552人次,其中提押人犯96人次,值庭86次,拘留10人,协助逮捕8人。完成中院支队调警16人次,参加中院大型公判会1次,执行死刑4人,未发生人犯脱逃、自杀、串供等任何事故。同时,协助执结案件218件,协助扣押物品3万余件,未发生任何事故。另外,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未发生任何事故,并登记来院人员514人次,使机关办公秩序进一步好转。
另外,党建、共青团、老干部、工会、妇女等各项工作都顺利开展,得到了对口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
XX下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特别是正在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还需要进一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此,我院将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结合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与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审判职能,完善各项服务,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1、继续以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把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作为贯穿我院今后工作的主线,牢牢抓在手上,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是强龙头,狠抓班子建设。继续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来带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是强素质,努力抓好干警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按照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三年文明创建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件件、一项项地把问题解决。
2、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出发点,狠抓审判工作。一是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刑事审判来确保我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健康良好。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进一步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
3、以确保公正、提高效率为关键点,深化法院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好案件催办、审限提示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严格依法公开审判,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同时,按照院发关于提高当庭宣判率的意见的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保持现有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三是落实好诉讼证据制度和回避制度,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实现诉讼权利。四是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继续推行“债权凭证”制度,完善“申请执行人须知”、“被执行人须知”制度和“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4、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全面抓好服务。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统一干警思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超前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好司法救助,实现司法为民。对于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要依法进行诉讼费减、缓、免,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确保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三是以信访办的成立为契机,认真抓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落实好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院长包案、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妥善解决各类信访上访案件,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5、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要结合社会各界及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深入整改,努力解决,从而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培养干警“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努力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工作态度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特别是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实现“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二是在严格依法办案,保护妇女、青少年及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并从中聘请人民陪审员,在重大案件和涉及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索要儿童抚养费等案件的审理中请他们进行陪审,努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人员较少的现状,筹建“巡回法庭”,利用各镇特别是未设派出法庭的镇的集市等时机,进行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现场开庭等业务活动,既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又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四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及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法院、宣传法律,既提高法院的知名度、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法院的公信度,又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