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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9年工作总结

2019-01-29 21:17:17浏览:459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年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国法治建设不平凡的一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年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国法治建设不平凡的一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6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加速了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调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我办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执政方略的转变和全市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体制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致力于“创建法治政府、完善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三大战略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贯彻中共中央《决定》和国务院《纲要》,积极构筑我市创建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
出台“4+1制度”。根据市政府的安排,起草了《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等四件规章,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的《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被群众称为“4+1”亲民制度。 “4+1”制度规范了政府工作的几个主要方面,各有特色,均有创新,从建设公开、规范、服务、信用、责任“五型”政府着手,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各级政府的自身建设。“4+1制度”出台后,受到了人民群众欢迎,在国内外引起了较大反响。国务院领导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刊发《政务情况交流》专题介绍有关情况。中央电视台还就行政首长问责制采访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同志,并在《新闻会客厅》节目中专题播出。
起草“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根据《决定》和《纲要》精神,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今后五年我市的制度建设、法律实施、科学民主决策、社会矛盾解决机制以及行政监督等作出了具体部署,进一步从全局上、战略上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在起草过程中,我办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等100多个单位的意见,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广泛征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收到意见和建议上千条,有效地保证了《规划》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4+1制度”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完成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办组织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府规章;市编办组织清理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组织清理行政许可附带收费。以上清理工作统一由我办牵头汇总。在我办组织、协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各项清理工作在7月1日前均顺利完成。共清理政府规章149件,清理出其中的行政许可163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渝府令17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渝府令174号),废止了5件政府规章,取消、调整了18项行政许可(其中取消16项,调整2项);清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机构100余个,保留了69个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322项,取消了涉及行政许可的收费14项,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在清理过程中,我办先后两次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行政许可法问题的解答》,三次召开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积极指导各部门开展清理工作。此外,我办还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市人大常委会共清理地方性法规146件,清理出行政许可354项),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取消、调整和保留部分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议案》(渝府函[XX]58号),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取消了64项行政许可。
制定贯彻《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先后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行政许可受理送达、行政许可听证、行政许可评价、行政许可统计、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保障了《行政许可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加强《行政许可法》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起草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办发[XX]167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我办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渝中区、潼南县、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20多个区县(自治县、市)和部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通过明查暗访、实地走访、现场问答、查看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宣传学习培训《行政许可法》的相关事宜,查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违法收取费用、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变相实施许可等问题,保障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情况报告》,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审改办报告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
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了我市行政审批项目库的筹建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了《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全面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努力扩大改革的社会影响。


(三)创新行政体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按照镇东书记和鸿举市长的批示,积极探索基本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对基本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艰苦细致的调研,基本摸清了相关审批事项。

继续破除行政性和行业性垄断。配合市监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探索以中介机构、行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为突破口,进一步破除行政性垄断;会同市工商局基本完成清理格式合同工作,并起草了规范中介机构和规范格式合同的法规,进一步破除行业性垄断,促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根据《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方案》,协同市编办,按照“由点到面,由下至上,由内到外”的工作要求,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合二为一,在七个区县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二是积极推动交通、农业、文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体制上降低执法成本,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参与了《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了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套制定了相应的工作预案和工作指引,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重庆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和商务五个环节入手,提出20多条政府信用建设措施,并加以切实贯彻落实。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公务员信用教育、清理政府债务、规范政府担保和招标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重要工作,全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二是针对部分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造成法院执行难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与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摸清底数、解决个案、突出预防、加强监管”的思路,分别于5月和11月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地维护了政府的良好诚信形象;三是参与了建设工程拖欠款、企业拖欠税费和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等问题的清理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全市的信用环境。


(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
与时俱进,更新立法观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深化的需要,在立法观念上,强调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执政理念,更加注重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强调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立法;强调树立立法精品意识,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与效益;强调树立维权意识,更加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立法实践中,着力处理好规范政府自身行为与规范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为的关系;处理好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处理好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的关系;处理好处罚制约与保护调控的关系。
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立法重点。一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了以下立法重点:
1.注重政府自身行为。制定了《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自身的监督和制约。
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修定了《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制定了《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办法》等规章,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市场运行环境。
3.强化公共安全。制定了《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安全领域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适应城市建设与管理。制定了《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等规章,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与管理,着力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5.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制定了《重庆市市容环卫条例》、《重庆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立法模式。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1.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络和情况沟通。与市人大法制委共同研究年度立法计划。在起草法规的过程中,积极邀请市人大相关专委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较好地保证了立法的质量与效率。有些法规草案与市政协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
2.大力实施公开立法,积极探索“媒体公示、公开听证、委托起草、社会招标和现场论证”五大公开立法模式。一是所有立法项目均通过市政府网站或市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全年共收到反馈意见上万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办会同市人大法制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XX年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在我市尚属首例,《重庆日报》、《重庆商报》等各大新闻媒体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均在显著版面刊登了公告,广大市民对此反响强烈。共收到建议400多条,较好地促进了XX年立法计划的编制;二是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等重大立法项目,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直接听取社会意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三是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难度较大的项目采取委托专家起草的方式,如委托市社科院起草了《重庆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办法》;四是对《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实施现场论证听取群众意见,使立法工作走进工厂,走进农村,走进社区;五是积极探索公开招标的方式,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XX年,我办共完成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10件,政府规章17件,规范性文件53件,进一步完善了具有重庆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框架,切实加强了我市的制度建设。此外,还完成28件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
奠定行政执法监督的基础。目前,已制定《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和《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在研究起草《重庆市行政程序条例》和《重庆市行政执法机构管理办法》。从“主体、依据、程序、措施”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构筑行政执法监督的基础。
起草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起草了《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高官问责的政府规章。该办法针对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围绕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创新监督制约机制,规定了18种问责情形和7种责任形式,对政府行政部门“一把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进行过

问和追责,着力解决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权力失控、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范等问题。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一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了行政执法“四大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权力整合”,形成整体效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二是探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动。为迎接XX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起草了《重庆市主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合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新体制。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考核奖励体系。制定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队伍”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评选办法》、《重庆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重庆市行政执法年度考核办法》等重要制度,进一步深化了执法监督工作。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制度。将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工作目标进行年终考评。二是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方式、新方法。在我办的指导下,有些部门建立了执法检查、执法年度报告等制度,有的区县(自治县、市)将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了对全市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情况的大检查;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庆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等专项检查;参与和协调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声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家禽屠宰、食品安全、超限超载、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环保净空工程等10多次专项执法整治活动,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的依法行政。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为贯彻《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配套制定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公文运行程序的通知》和《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工作规则》。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19件,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
此外,我办还承办了第三次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协作会议,与兄弟省、市广泛交流了执法经验,进一步拓宽了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路。


(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复议监督的功能和作用
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制定了《市政府行政复议规则》和《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规则(试行)》,建立了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制度等重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程序。
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面对案件多人手少的实际情况,按照办党组提出的“探索规律、创新方法、讲究策略、注重效果”的指导思想,通过举行复议听证会、召开专家论证会、严格办理时限、简化办理程序等方法,使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比XX年有了明显的提高。XX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8件,其中受理复议申请269件,加上XX年结转的17件,共受理复议申请286件,结案270件,结案率为94.4%,比去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
加大复议案件协调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努力化解复议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XX年,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案件达到71件,比XX年多出53件,增长了近3倍。
加强复议工作的指导和交流。建立了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举办了3次复议工作座谈会,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建议”5件,制发有关行政复议事项的批复4件。通过加强工作指导与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水平。
此外,我办还代理市政府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0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有效地维护了市政府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七)开展宣传与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基础
强化《行政许可法》的宣传与培训。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贯彻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奇帆常务副市长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有力地推动了行政许可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二是先后举办了4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在全市分管政府法制工作领导学习行政许可法专题研讨班上,特别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同志到渝作专题讲座。各区县(自治县、市)在我办指导下也分期分批地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三是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站以及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持久地宣传行政许可法,全年共编发《贯彻行政许可法快讯》20期,印发其他宣传材料10万多份。
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一是为贯彻《决定》和《纲要》,承办了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两次专题座谈会,一些区县(自治县、市)、市级部门的领导和知名的专家、学者参会发言,周慕冰副市长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市内各大新闻媒体对两次座谈会均作了深度报道,为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按照中宣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召开了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座谈会,与市内各大新闻媒体建立了比较固定的工作联系,宣传网络基本形成。三是积极宣传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成绩与工作经验,全年共编发《政府法制工作简报》16期,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简报、国务院法制办工作简报和网站、市政府办公厅《昨日简况》刊登简报信息23条,在《重庆日报》、《重庆行政》、《企业权益》等报刊发表专题文章3篇。其中,我办上报XX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汇报材料,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好评,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工作简报》专题介绍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完善行政执法培训体系。一是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通知》,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换发执法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工作。XX年,我办直接组织培训12期,共计培训执法人员1623人。二是认真组织好“四证”的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四证”62859个,其中《行政执法资格证》10392个、《行政执法轮训证》8440个、《行政许可工作资格证》22685个、《行政执法证》21342个。


(八)充分发挥综合办事职能,努力当好市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认真完成市领导交办事项。完成市领导交办事项233件,做到了件件落实,如江津市政府平调阳石等8家小水电站资产争议、重庆冠忠公司请求保护

企业自主经营权、南岸区农转非建制撤消问题等都依法予以了妥善解决。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办理群众来信507件,做到登记率100%,办理率100%;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50多次,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处理;参与处理了“6.30老军人问题”、“江北城拆迁安置”等重大信访、集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协调处理了市级部门、区县政府的执法争议29件,如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沟通协调等,较好地维护了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认真办理议案和提案。共完成了76件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市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回复工作,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收到人民群众立法建议200多件,执法建议350多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了口头答复或者书面回复。


(九)注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年初,按照法定程序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法制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统一领导法制办、仲裁办的党建工作。同时,成立了机关党委办公室和5个党支部,负责开展日常的事务性工作。机关党委先后开展了“七一入党宣誓”、“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两办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
建立政府法制网站。开通了重庆政府法制公共信息网,初步搭建了法制信息平台,为收集、管理、整合、发布法制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物质载体。
完善机构设置。市政府复议办公室下设2个处,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对外有效运转,实现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历史性突破;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维护稳定办公室”,专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强化制度建设。按照规范化、现代化的标准,制定了公文运转、财务支出、后勤保障、学习培训等10多项基本制度,确保了机关内部高效运转。
加强理论研究。一是完成了《京津沪渝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的编撰工作;二是参与了市委组织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市政法委“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全”等课题研究;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法制工作调研制度,深入基层开展了10多次专题调研,就目前政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的理论层次,承办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开阔了理论研究视野。
狠抓队伍建设。强调“加强学习、加强修养、加强纪律”,积极倡导和营造做人、做事、做官的良好风气,“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氛围基本形成, “语言上基本无闲言碎语,思想上基本无私心杂念,行为上无歪门邪道”3项要求基本做到。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报请市委提拔了1名厅级干部,办内提拔了3名处级干部,选派了1名干部到美国深造,选派了1名干部到北京外国语学院学习,安排了7名区县干部到我办挂职锻炼。
做好后勤保障。进一步改善了办公、交通、住房等条件,为干部职工承担繁重而艰巨的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障。积极关心照顾退休同志的生活,努力使老同志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一年来,我办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对基层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导还比较薄弱,工作交流还不够;在立法方面,立法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执法监督方面,未形成有效的社会效应,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我市级行政复议案件量大面广、逐年递增,复议工作人员显得严重不足。
以上问题和困难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我们的工作观念、方式和方法问题,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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