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重庆市卫生ⅷ项目办公室:
为了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根据《重庆市卫生ⅷ项目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结合贯彻卫生部关于“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我区于XX年4月开始对原天城区4个中心卫生院按照世界银行贷款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制定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操作指南》工具,认真开展了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开展此项工作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今年是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也是市卫ⅷ项目办卫生服务质量新一轮评估,为了把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与新一轮卫生质量服务的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两项”工作开展的领导,成立了万州区卫生局卫生ⅷ项目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小组,由局长欧序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何登阔同志、农村卫生科科长张乐同志、规财科科长方华洲任副组长,卫生局各相关科室人员及a3、b1领域专家和官员为成员,负责全区卫生ⅷ项目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各中心卫生院也相继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及卫生信息统计人员为成员的卫生服务质量管理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自我评估工作;由业务院长为组长,相关专业技术骨干为成员的卫生服务质量改进小组,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质量改进计划、措施、步骤和方法,并具体开展质量改进工作。
二、精心准备,确保质量
1、4月份的基线评估实施过程中,四个中心卫生院对该项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应付了事,未严格按评价原则及方法开展评价,评价指标理解有误而致评分不准确。为了认真、持续地开展好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工作,通过内部和外部评估的手段达到促进卫生服务质量提高的目的,并将此项工作向我区非项目乡镇卫生院延伸,我区于8月3日至5日举办了全区14个中心卫生院院长、分管医疗质量的副院长、开展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工作人员、片区综合督导员、项目办b1、b2领域专家官员共62人参加的卫生ⅷ项目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培训班。重庆市项目办b1领域专家王邦金同志亲自来万专题讲解了卫生服务质量评价的实施,参加培训的同志都认识到了开展卫生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决定于XX年10月开始对非项目中心卫生院进行第一次评估。
2、各中心卫生院参会人员回院后对本单位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技术培训,重点是学习和研究评估方法、资料、数据的收集技巧;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学习,主要内容是评估的目的和方法以及卫生服务质量的改进方法,最终达到人人参与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和质量改进的目的。
3、各中心卫生院建立了评估质量考核制度,根据卫生院实际印制了调查表、评分表,以确保评估质量。
三、坚持原则,严格评估
1、各中心卫生院按照评价指南对XX年5月—8月服务质量进行了认真自评,评价结果见附表一;
2、区卫生局组织项目专家及官员于XX年10月分别对四个中心卫生院进行了外部评估,评估结果见附表二。
四、认真分析,查找问题
1、通过各中心卫生院自评及卫生局外部评估,第二次外部评估较第一次基线评估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分水中心卫生院中级职称仅占9.6%,余家中心卫生院中级职称占12.%,职称结构比例不达标;
(2)选择本院住院分娩率低,四个中心卫生院平均住院分娩率为54%;
(3)0—7岁儿童体检率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儿童体检率平均为55.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平均为53.1%;
(4)消毒执行规范上,对一次性用品的处理仍欠规范,一次性用品销毁登记不全;
(5)用药规范性:通过5-8月份自评情况及8月份外部评估资料显示,基本药物使用率较低;
(6)各种医疗文书书写上均欠规范;
(7)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和次均住院费超标,次均门诊药品费用为22.7元,次均住院费用为716.2元。
2、改进情况
(1)由于区项目办制定了统一的自我评价表,把外部评估各项指标分解,自评及外部评估细致,结果较规范,有利于横向比和纵向比。
(2)通过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培训,各中心卫生院人员对统计指标掌握情况较基线评估好。
(3)基线评估过程中外部评估只对服务可及性和操作规范性中的一项指标进行抽查评价,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在第二次评估时,区卫生局将服务可及性和操作规范性各项指标均做了细致评估,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服务质量。
五、制定措施,全面改进
1、加强领导和督查,明确职责,区卫生局卫生服务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各中心卫生院的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督查,逐级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通过培训,加强院长的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院长的管理水平。
3、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加强服务质量考评,让职工主动参与,提高卫生院整体服务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1、将卫生服务质量外部评估工作延伸到万州区所有中心卫生院。
2、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整改措施的落实。
3、外部评估指标中的“质量评价与改进”,自评结果与外部评估结果之间的差异不能客观反映质量评价与改进,只能反映自评与外部评估之间统计指标掌握是否一致,建议将该项指标从“质量评价与改进”提出,作为一项独立指标考核。
二oo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