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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森林公安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2019-01-29 22:36:51浏览:37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年1至3月份,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

年1至3月份,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扎实推动全区“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为保护我区森林生态安全、保障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第一季度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1、以学教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上级机关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好规定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于每周五分别由局领导轮流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相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并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敬业精神,增强工作干劲,增强纪律意识。
  2、我局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民警养成教育,积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从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严格公务用枪和警车管理使用,从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标准规范抓起,严格指纹考勤制度、上班着装、请销假制度、局领导也严格执行区委要求的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另外进一步严格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队伍管理,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保障各项警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至3月份以来,我局队伍稳定,民警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完善我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其更切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年终将各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挂钩,直接纳入年终评先评奖,奖勤罚懒,弘扬正气,真正体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使整体队伍得到全面提高。
  二、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今年1到3月份期间,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利用周五学习日,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大在一些法律概念和具体法律条款上的认知力度,做到精准熟练,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及购发执法业务书籍等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1、从严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至3月份,我局共出动警力213人次,车辆64台次,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起,立破刑事案件1起,处罚违法人员6人,取保侯审1人,并成功查破4起森林火灾案件,火案查处率为100%。
  2、坚决打好森林火灾“破案攻坚战”。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当前森林公安工作的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我辖区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要求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组织火案查处。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迅速查清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办案有难度的大要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及时报告,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案件及时侦破。特别是自3月1日起,我局要求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暂停双休,举全警之力,坚决打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案查处“破案攻坚战”。第一季度,我局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案件受理3起,查处3起,到目前为止,我局火案查处率一直保持在100%,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3、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按照省、市森林公安机关统一安排部署,2011年2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攻势”。目前,“春季攻势”正在紧张有序进行。自开展行动以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149人次,车辆37台次,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起,处罚违法人员6人;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取保侯审1人。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本着“什么犯罪严重,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奋斗的精神,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盗、运、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抓住各自的重点,深入推进严打行动。
  4、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1)以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为契机,促进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云南”、“森林云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同时也是“平安古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局把创建“平安林区”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积极落实、扎实开展。结合此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根据“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要求,我局城郊林区派出所和刑事侦查大队于近期内分别在所属辖区七河乡共和村和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为主题的“平安林区”创建宣传活动。利用赶集天,民警向前来赶集的农民群众发放并宣传了各种林业法律法规、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多份,在显要位置喷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几十余条,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保林护林有了更多的了解认识,护林、爱林意识大大提高。最大限度地使林农投入到“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形成“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的最终目标。
  (2)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林区,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同时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耐心讲解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重点向林区群众宣传如果擅自进入林区随意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故意纵火等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大家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宣传《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弘扬正气,并呼吁全社会都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共制作展版2块,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认真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充分了解了林区社情民意,及时掌握了林区治安动态,积极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至3月份以来,全局民警上下一致,通力齐心,切实发挥森林公安保护林业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民警素质不平衡,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等等。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全力推进“五化”建设;二是切实加强特情耳目建设,加大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林区治安调研,准确掌握林区治安动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四是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多方协调,切实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加快办公楼业务用房建设步伐;五是以信息化为龙头,全面落实科技强警战略,确保各项森林公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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