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科学发展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决定”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县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自然生态和环境形势还十分严峻,工作中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距离党中央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必须根据新时期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以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指导,积极探索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如何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 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加大环保工作力度
建立社会、经济与环境的综合决策机制,以减少决策失误带来的环境损失,对提高环境质量将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力争将环保工作列入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逐步建立完善的综合决策机制,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科学安排,统筹部署,对全县重大经济决策、规划、举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能耗高、污染重、对生态环境破坏大的项目,不论利税多大,坚决不上,以避免“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不良现象发生,以环境保护为重要支撑和手段,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抓好污染减排,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坚定不移地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综合竞争力,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方向和目标。当前,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资源环境的代价过大。要扭转这一状况,就必须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通过以污染物减排为突破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和下降,缓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加的环境压力,进而以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扩大环境容量,增强环境承载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此,必须不断加大污染减排的力度,要在强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的同时,不断加大科技减排的力度,推动环境保护走向科学化、现代化,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以污染物减排为抓手,全力削减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有效缓解乃至最终解决当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提供切入点,将环境保护贯穿到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渗透入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各个方面,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相互促进。
三、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经。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确定经济发展的方向,将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与资源环境的可承受能力相统一,改变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形成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益的节约环保型生产体系,将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项目进程,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排放和高效的节约型生产增长方式。同时,摒弃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传统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快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技术,建立环境友好的科技体系。
四、 切实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生态文明
继续完善河湖治理、造林绿化和生态能源建设工程。退渔还湖,加快微山湖湿地保护规划的实施进程;退耕还林,加大圣人窝自然生态保护区和汉王生态农业建设;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突出植被保护、流域治理,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渔还湖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重现蓝天碧水新**。
五、 强化监督,依法保护环境
要继续抓好环保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执法监督和监察工作,提高执法效果。要加大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限期治理的处罚力度。人大及执法执纪部门要介入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重大污染事故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予以严惩,依法保证全县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