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这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过程中,于都教育局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活动全过程,突出部门特点和实践特色,边学习、边整改,进一步理清了服务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增强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活力,善于抓住关键,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财务管理、推进公平公正、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1、抓住人事制度改革这一基本点,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上践行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教育局抓住人事制度改革这一基本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干部队伍“活力工程”,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上下功夫,使党的干部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2007年秋,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实行校长聘任制和学校中层干部学校自主聘用制,采取公开选拔方式,通过竞争,择优上岗,当年有3名中层干部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一批群众公认度高的教师选拔到学校中层领导岗位;实施教师分配办法改革,对新招聘教师分学科按考试成绩排序自主选择所提供的学校岗位,既有效缓解了山区学校缺教师却长期分配不进的难题,又克服了人事分配人情因素的干扰和随意性大的流弊;今年八月份,教育局严格按照重德才、重公论、重业绩的原则,选拔调整了一批学校校级干部,用出了人心、用出了正气,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九月份,教育局机关大力实施内部轮岗交流,交流的重点是执法执纪、干部人事和财务等关键岗位的负责人。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坚定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有力地提高了学校和机关班子凝聚力和工作效能,较好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活力。
2、抓住规范财务管理这一敏感点,在健全财务制度上践行科学发展观
规范财务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财务工作上,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可持续和协调发展为中心,优化财力资源配置,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在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运行机制等方面建立效益最大化的理财观念。
县教育局对中小学校6000千余万的普九、普实债务进行了全面清查及锁定,并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工作的要求,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做到预算编制、财务核算直达学校,有效防止了挤占、截留或挪用资金的现象。首先会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公用经费管理、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教育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教育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明确岗位职责。其次规范预算方案编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教育局在每学期开学前召开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工作会议,完善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将全县农村中小学所需的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农村中小学以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村完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小学统一代编,确保按时足额配套。在全系统形成“内控”、“互控”、“监控”三位一体的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基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使内部控制贯穿于业务操作流程之中。第三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经办业务工作的监督控制,强化各项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和投资运营,有效堵塞资金“跑、冒、滴、漏”,确保教育资金安全完整、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对学校2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统一把关审批,30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报县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第四加强全县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督促做好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业务研讨,在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方面出新举措。为整顿财务工作作风,解决当前学校财务工作队伍中存在的政令不畅现象,今年9月,县教育局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总务主任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财务工作人员职责、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强调了财经工作纪律,同时制订并实施财会人员任期交流办法。第五加强校长离任内部审计工作。今年秋季,我县初中、小学有三位校长因年龄等因素离开校长岗位,同时在部分学校之间校长实行了交流。为此我局于9月份开始组织开展校长离任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校长任期内财务、债务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以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校长一个清白。
3、抓住作风建设这一结合点,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上践行科学发展观
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教育局在强化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作风和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专项治理与行风评议、端正行风和优化投资环境相结合,大力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促进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一是突出重点难点,在狠抓专项治理上下工夫。“上学难”是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反映在行风上就是教育乱收费。这些年来,教育局采取坚决措施,严加整治,不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力度,制定了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实行严格处分的规定,坚持每年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同时,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等,从强化制度管理上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在转变机关作风上下工夫。注意把纠风工作与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相结合,与行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相结合。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着重对公办学校的行业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找准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强化整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行业风气。三是解放思想,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找出每个人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通过开展 “筑牢底线,防腐拒变”承诺活动、“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于都教育强县”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每个人树立主人翁的思想和主动服务的思想,做到服务高标准、高要求,形成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工作中服务热情不高、制度执行不严和责任心不强的毛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并在开拓、创新、创优上求突破,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切实服务于民。近年来于都教育已经走上了全面、依法、科学的轨道。四是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准确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其分管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对工作交叉职能形成合力,发挥整体功能,以制度为保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正常工作的高速运转。
4、抓住优化评价机制这一关键点,在推进公平公正上践行科学发展观
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准则。实践证明,科学的考评方法,有利于人才的发掘、激励和利用效率。教育局抓住优化评价机制这一关键点,把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贯彻到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尽可能地为各类、各层次人才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在考核评价指标的设置上,主要从以下三类指标入手,较好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要求。首先建立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遵循“业绩取向”原则,实行公平竞争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确定机关各项工作的工作绩效标准,然后根据不同的考评对象选择不同的考评评比、考评项目与考评方法,并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及时,基本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机制、工作绩效考评管理系统。其次逐步推行了学校分配制度的改革,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奖勤罚懒,逐步实现教师工资报酬与业绩、贡献挂钩。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制约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解决了机关、教学和后勤部门中“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的问题。三是以学校教学评估为重要抓手,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研究和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价体系。2007年冬,通过主题调研、反复论证,形成了完善的质量监控及评价机制,引导不同类型的学校注重质量、注重教学、从严治教,走有特色发展之路。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的建立,不仅帮助教育系统干部群众做出客观准确评价,更成为发挥考核机制的引导功能,激活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原动力。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近年来,于都县教育局切实把提高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质量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的思路、重点和政策措施,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教育战线全体同志的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的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真正做到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的发展、改革与稳定,努力实现教育大县向教育强县的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