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下发的《关于进行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验总结和2009年继续开展实验的通知》(吉政教字[2008]7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继续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验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实验计划。一、评估实验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方案和指标体系为依据,以构建并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机制为目的,继续开展评估实验,深入分析和研究,为省督导部门建立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机制提供依据,构建起更加有利于促进学校标准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的新的学校督导评估机制。二、评估实验的原则
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边实验、边总结,即要加强理论研究,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又要加强实践方面的探索,丰富教育督导理论;二是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实验校的实验过程进行跟踪指导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相应对策;三是评估学校与评价校长相结合的原则,对实验学校和校长的评估要整合进行,并指导学校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估。三、评估实验的内容2009年评估实验的内容继续执行省里去年下发的新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具体包括《*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小学、初中与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校长、教师、学生三个个体评价指导性意见。四、评估实验的学校合隆高中、农安一中、农安五中、靠山中学、青山中学、永安中学、实验小学、红旗小学、德彪小学、青山小学、烧锅小学、龙王小学、农安镇第一中心校。五、评估实验的成果展示形式评估实验的成果展示形式:一是评估实验工作总结;二是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的修改意见;三是评估实验案例。六、评估实验的实施步骤评估实验时间为1年,分为实验准备、实验实施、实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评估实验准备阶段,2009年3月。完善评估实验领导组织,确立新一轮评估实验学校,调整评估实验计划,召开实验工作会议。七、评估实验的保证措施1、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承担评估实验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
任人,工作绩效计入干部年度考核档案。
2、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实验情况调度会,
以保证评估实验有章有序、协调运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校评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县评
估实验领导小组为:
组长:*副组长:*成员:*隋国生(义务教育科科长)张维林(计财科科长)李国胜(人事科科长)范玉峰(秘书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实验指导小组,由督导室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对实验学校进行跟踪指导。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