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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制度

2019-01-31 10:38:39浏览:67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1、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校方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校方的定期考核由校长负责,每学期一次,

1、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校方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校方的定期考核由校长负责,每学期一次,主要考核教师的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敬业勤业和教学成效,以教学成效为主。占考核成绩的60%。

3、生评价由校长主持,采取问卷评分和个别访谈的方式,主要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关爱学生等问题进行评分。占教师考核成绩的40%。

4、教师学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计入教师的档案。

5、校方可以根据需要举行不定期的教师考核。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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