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违约行为时,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有关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出租人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违约行为时,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有关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手机看新闻
微信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