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评原则
以考评当年工作力度和成效为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线考核,即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分别进行考评。
二、考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值得满分1000分,具体分为:
1、对乡(镇)党镇领导的考评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五项责任目标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三结合帮扶落实率,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会达标率300分
(2)主持召开四次党政领导班子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计生工作和定决策、抓落实10分
(3)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意见,计生工作中的重大实际困难基本得到解决20分
(4)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20分
(5)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20分
(6)各有一个抓难点、抓典型、树榜样事例,取得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发了年度计划生育责任制和村(居)级目标管理任务书,对村(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两次(半年和年终),兑现了奖惩,坚持了“一票否决”30分
(8)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对破坏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时处理30分
(9)重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40分
(10)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职责落实到位10分
2、对乡(镇)计生部门考评5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三为主”情况80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0分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100分
(4)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委会建设达标40分
(5)村民自治开展情况40分
(6)当年二女户结扎及养老保险落实率70分
(7)计划生育“三结合”落实率30分
(8)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上育龄人口办证率40分
三、计分方法及加减分
(一)经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指标,扣除其相应的分值;指标项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基础上加、减。计分方法:乡(镇)年度考评总得分=党政线得分+计生线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难度
乡(镇)总人口每增加2万,增加5分。即:
难度加分={总人口(万人)-2万人}/2万人×5分
2、工作经验
(1)在国家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10分。
(4)获市计生委单项工作奖的,每项加5分。
在一次会议上各乡(镇)有多个单位介绍经验或一个单位同一经验在多次会议上介绍,只记一个(次)最高得分。
(5)按国家、省、市、县计生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市认可的,加10分。
(6)在服务网络建设中,服务所超类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经县计生委直接查实的有组织弄虚作假的扣分。如属乡(镇),取消其评先资格;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20分。
2、调查不配合、有干扰,如属乡(镇),每案扣其20分;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10分。3、调查样本点见面率低,酌情扣分。4、经上级各项检查不达标的乡(镇),上级扣了本县多少分,对所检查乡(镇)扣除同等分数。对于问题突出的,被市列为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的乡(镇),每次扣20分。经本县通报批评的乡(镇),每次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乡(镇),每次扣10分。四、考评方法
1、平时检查:县计生委全年组织若干次对基层不打招呼的抽样检查。年终综合每次检查结果对照考核评估评分办法的要求,逐项计分。对接受国家或省、市计生委检查的乡(镇),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全年的综合目标考评当中。
2、综合评估: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五、奖惩措施
本项考评得分排序位于全县第
一、二、三名且定为合格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分别发给奖金0.5万元、0.4万元、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