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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总体工作思路是“三三三一”,坚持三强化,既强化创新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忧患意识;达到三提高既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求真务实性,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到三完善既完善县、乡、村技术设施,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一确保,既确保政策外生育零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
工作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狠抓工作求实、统计求实,力求挤干数字水分,摸清实际底数。在乡站村室建设、基层队伍建设、计生经费投入、便民维权、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性别比治理、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利益导向机制设等重点工作上求得新突破。
一、提高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省、市对乡(镇)村技术服务站(室)创标准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用两年的时间,分批次创优达标(码头、崔庙两个乡镇已达到优质型标准)。具体地说,2007年度,古城、漫河、建桥、王集、蒋坊、霞口六个乡(镇)要成为第一批“优质服务型”乡镇;2008年度,**镇、大白乡两个乡(镇)要成为第二批“优质服务型”乡镇。村室建设完成30%的村。
二、强化落实节育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1、健全和完善已婚育龄妇女统计帐卡,本考核年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局领导包片、股站长包乡、乡计生委包村的办法,逐村疏理,逐户登记,逐人填卡,确保已婚育龄妇女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
2、坚持好季服务、月访视制度。确定考核年度四个季度首月,即十月、一月、四月、七月为县、乡(镇)已婚育龄妇女集中普查月。乡(镇)直部门由乡(镇)计生委接管;
3、提高综合避孕率。①努力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②利用集中普查普治月,突出落实以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实现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5%以上,当年生育子女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依法做好再生育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2、调整、加强、充实统计和信访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加大政策外生育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大人口指标拉网调查力度,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县委、县政府并县计生领导小组,列入县考核乡(镇)工作的依据;②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2007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不低于80%,此外,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处理好来信来访,争取省、市级信访按时结案率100%。
四、在抓好人口指标和工作指标落实的同时,重视后进村工作,对无班子村,虽有班子但明显软、散、懒导致计生工作“老大难”以及上访案件多的村,采取重点管理,实行领导包村责任制,下气力加快扭转后进局面,年底后进村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加强乡、村计生队伍建设。
1、各乡(镇)计生委要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出一支精干的队伍,对有位无为的要报请党委、政府予以调整;
2、在重视法规、统计、信访、财务等业务人员配备外,还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选配或进修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
3、发挥村专干、小组长的作用,严格落实好小组长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和工作日志制度。
六、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1、抓好宣传教育,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
2、查处“两非”,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案件予以严肃处理;
3、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技术、药品销售等服务机构的胎儿鉴定设备、技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保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七、深化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1、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达到65%以上;
2、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3、制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资金落实率达到100%;
4、加强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
5、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八、报请县委、县政府争取计划生育事业费足额投入。按照省、市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到“六个到位”:即计生手术减免费及相关检查费落实到位;奖励扶助资金按规定比例落实到位;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资金落实到位;村级计生专干、小组长报酬落实到位;特困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公益金落实到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退休时一次性奖励)落实到位。
九、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开展“双居工程”试点工作,把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关口,提高<<婚育证明>>验证率。通过签定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加强和外出流动人口流入地计生部门的交流协作,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和各地进行信息交流等措施,提高流动婚育证明办证率,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问题。
工作措施
1、兜清底数,把好育龄妇女上站普查关。针对个别存在新婚漏报、已婚育龄妇女胎次不清、性别不准村的问题,2006年底结合第四季度上站普查,搞一次大清理,采取局领导包片、股站长包乡(镇)、一般干部包村的办法,对全县已婚育龄妇女逐村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清理。通过排查清理,达到已婚龄妇女“二准一清”,即孩次准、性别准、总数清。2、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上站普查是控制人口出生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杜绝政策外生育的有效措施。为提高各乡镇已婚育龄妇女上站率,确保上站率达到95%以上,本年度对正常非上站人员予以处罚,县计生局执法大队将巡回乡镇,为体现和谐计生的人文环境,坚持做好“三个结合”:即上站普查与免费服务结合、上站进度与普查质量结合、上站与走村入户结合。3、控制人口,加强节育措施的分类实施。对一孩、二孩育龄妇女要分别采用不同的节育办法,本年度定为“节育实施年”,将节育贯穿全年计生工作中。对二孩及以上的,一律采取长效节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