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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过哪些途径,促进就业

2019-01-31 10:55:19浏览:44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劳动法》第二章对促进就业问题作了下列规定: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

《劳动法》第二章对促进就业问题作了下列规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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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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