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证同学聚会活动能够正常、持续开展,合理使用、管理资金,并结合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经筹委会商议,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公开、透明,取之于同学,用之于同学的原则。
二。 经费的筹集
由参与聚会的同学个人缴纳活动经费。
三。缴费额度
参与聚会的同学每人缴费人民币200元。有特殊困难的同学,经筹委会同意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个人缴费。
四。缴费方式
1.缴费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户 名】:周 红
【联 系 人】:周 红 13508786***
2.缴费方式:同学们可以选择多种方式缴费,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但要预先和收款人沟通,相互以短信、微信等方式确认。
五。经费的管理人员
会 计:何廷梅
出 纳:周 红
监 督 员:刘建新 刘愉 段晓凡 李青 段文娟
六。经费管理
1.收入管理:参加聚会的同学交费后,由出纳和会计共同核对相关凭据后造册登记,并向筹委会提交分项明细表和汇总表,经筹委会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并签字后作为会计记账原始凭证。
3.台帐设立:会计根据有效的凭证设立本次活动总台帐,活动结束后向筹委会提交相关报表,经筹委会审核后向全体同学公示。
七。费用的承担和处置
1.属选项活动项目的按实际参加的同学人数,从其个人缴费数额中扣除,即不参加活动不分摊费用。
2.属集体活动项目的费用平均分摊,即缺席活动的也要分摊费用。
3.根据个人经费的使用情况,筹委会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结余部分一次性返还个人。
八。 财务监督
1.任何一名已缴费的同学均有权查询费用使用情况。
2.任何一名已缴费的同学对经费使用提出的质疑,筹委会必须正面的完整的给予答复。
3.筹委会应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向全体同学公示本次活动的明细帐目。
4.本次活动经费管理的台帐、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的保存期为三年。
【回家-2015】同学聚会筹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