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通过什么途径求得保护

2019-01-31 11:11:06浏览:20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教师对学校或者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通过什么途径求得保护”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最新清明节活动总结样本3篇

上一篇:

生产工段人员岗位职责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