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办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
2017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浉河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国安领办〔2017〕x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单位安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防患于未然,有力推进平安机关建设,我办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机关各项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办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日活动工作,成立了以主任杨冬梅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到人,落实活动日的各项工作。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工作,制定了活动方案,确保本次教育活动有落实、有成效。
二、重视宣传,提高认识
利用周五学习日时间,于4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电视认真观看国家安全音像教育片,还对《国家安全法》及《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让全办干部职工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1、4月15日开展单位安全专项大检查,对门、窗、栏杆、机关各部门办公电脑尤其是涉密电脑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2、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知识试题考试,提高干部职工国际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3、办机关把本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及时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