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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交通运输局工作计划范本

2019-01-31 11:18:08浏览:42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013年,我局严格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党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

013年,我局严格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党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政治纪律、作风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创党风建设工作新局面,认真解决交通运输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畅通提供坚强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全面完成党风建设工作目标,巩固治理公路、水路无“三乱”成果,我局将党风建设工作列为全年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认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局班子成员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始终把党风建设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认真组织,常抓不懈,在全局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的工作局面,推动纠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坚持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远离“权力”、“金钱”、“美色”诱惑的“三大陷阱”。通过组织收看《忠诚与背叛》、《滑向深渊》和《光荣绽放》等经典宣传片,以及开展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教育活动,使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均有了明显提高,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监督机制,在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了对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设计变更、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保证了工程建设的健康、有序进行。

(三)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了作风建设三项活动,通过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学习、整顿,督促干部职工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通过整顿,明显地提升了干部职工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作风。加大了公路“三乱”查处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规范了行政许可,防止乱收费以及提高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打击非法营运,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督促县运管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联合交警、工商、地税、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非法营运、超载、涨价、拒载及使用非法票据等违规行为。采取重点布控、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充分利用现有的执法资源和手段,依照法律法规,强化对道路客运市场的监管。共检查客货运车辆760台,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4台,改装货运车辆410台,违规油罐车25台,无从业资格证43人,其他违法车辆51台,有效地遏制客、货运经营者的违章行为,规范了全区道路客货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大力加强交通政风行风建设

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局党组牵头,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交通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督促交通系统各单位加强与监督员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主动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协调性更强、操作更规范、更科学的长效机制,确保机关作风有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有明显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纠风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如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公路“三乱”已治理了多年,“三乱”现象得到了控制,因而产生了松懈、消极、厌倦情绪;个别执法人员思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党风建设工作安排和我县交通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常抓不懈,巩固成果,不断提高党风建设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交通形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继续加强对党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抓好教育,抓好落实,防止松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每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

二是探索源头管理办法。源头管理是艰苦细致的工作,难度和阻力较大,搞好源头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我们的思想要尽快适应,把精力和工作转移到源头上来,总结出一套具体的经验和办法。

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在提高“二个素质”和增强“四个意识”上下功夫。即:提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增强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代表”意识。只有固本,才能减少问题发生,使行业管理上档次,向社会展现交通执法人员的良好风貌。

四是继续抓好监督检查。对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情况,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和明查暗访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问题多发路段和群众反映强烈区域的检查。还要经常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车主意见及社会反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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