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本人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动依法治理,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着力完成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和“七五”普法各项任务,现就自己今年来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我始终把学习和更新知识结构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尤其是在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我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基层工作方式方法、业务知识,提高了自身综合知识水平。
二、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按年初制定的《岩瑞镇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完善各项措施,把法制宣传延伸到各个领域,全面推动了普法工作及依法治理工作。以多种形式、多层面的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形式的开展法制教育:一是注重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二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方组织的活动,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6月份,在岩瑞中心小学进行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课,近六百师生接受了生动的法制教育。三是抓农村和农村“两委”班子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如赔偿、土地流转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法律书角、远程教育网、赶集等形式,广泛宣传,同时对村“两委”班子采取以会代训和法制讲座、远程教育等形式。
(二)人民调解工作。
近年来,我们从调解的大量的民间纠纷中发现,有四大类纠纷比较突出,一是家庭纠纷多,二是邻里纠纷多,三是土地纠纷多,四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多。2016年我所以贯彻《人民调解法》为抓手,层层培训,全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并积极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共发生各类纠纷70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没有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引起民转刑,民转非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我镇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审前调查评估、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为创建“平安岩瑞”尽职尽力。
2016年共对1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前调查,准确掌握他们的平时情况。在安置帮教中致2016年11月底的回归人员为13名,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为90%以上。社区矫正工作中,现有矫正人员28名,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加强廉政学习,提高廉洁意识,注重自我预防。
本人能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乡镇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各项党纪政纪,重视自学努力领会精神实质。并常对照党纪法规认真查找自身在贯彻廉政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整改。通过不断学习,不仅使我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还增强了我严于律已的自觉性和同腐败作斗争的主动性。达到能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身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工作中本人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教育村干部用人民给予的权利为父老乡亲谋利益,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讲排场、比待遇、追逐名利和拜金主义。
五、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一是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过好了享乐、金钱关,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2016年,本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对照上级的总体工作目标,还是存在明显的不足。在工作中,缺少创新意识,缺少特色,重点工作突破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