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副局长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一)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zd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机关和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徐组通〔2016〕94号)文件要求,现将一年多来我在履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汇报如下,请大家评议。
一年以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带领业务处室人员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突出为民服务,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还有党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始终以一颗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敬畏的心态,努力工作,完善自我。在局长的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实践中,也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素质和能力。
一、述职方面
(一)注重学习强能力。作为一名部门主要负责人之一,要全面履行好职责,必须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素养、业务知识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一直以来,我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主要途径,常抓不懈。首先是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两学一做"的学习,较好地提升了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总揽全局谋划工作的能力。其次是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为了更好的完成职责和任务,坚持边熟悉工作、边学习业务,查阅研学了大量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理论文章和文档资料,努力掌握社会事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使自己很好的适应了角色、适应了岗位,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注重学以致用,活化知识,将学习研究、思考领悟的一些认知、思想、判断运用到工作之中,形成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有效指导和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履职尽责求实效。工作中大力推崇善谋多思、务实肯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引领大家重实际、抓落实、求实效、出实绩,尽心尽力履行职责。1.抓思路,谋大事。思路决定出路,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决定了一个组织既定目标的实现和工作成效的大小。因此,我在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勤思善思,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处室同事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大家集思广益,学会站位思考,找准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难点,创新工作举措,实现工作发展。2.抓落实,命责任。在工作中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和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三)强化成绩争创新。
1、殡葬改革工作扎实推进。为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用,促进殡葬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我市出台《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徐委办〔2014〕91号),并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在全区宣传殡葬改革新举措,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带头实行火化和生态节地安葬,清明节期间带头文明祭扫。
2、落实节地生态葬奖补政策及资金补助。2016年6月23日,市民政局等11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徐民事〔2016〕11号),文件中对选择树葬、壁葬等生态节地安葬、骨灰立体安葬和集中守灵的给予减免和奖补。对采取不保留骨灰户籍居民,每例给予2000元的奖励;对选择树葬、壁葬等绿色生态葬法的户籍居民,给予物价部门核定公布价格30%的优惠;对先期选择到殡仪馆集中守灵的户籍居民,每例给予1500元补贴;对主城区户籍居民新产生的骨灰,在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殡葬事业单位实行骨灰堂免费寄存或减半收取格位占用费。目前全市已有23000余人选择节地生态葬法,补助资金2850万元,节地生态葬安葬率达到70%.
3、重点工程艰难扎实推进
一馆、二馆景观提升工程稳固进行。二馆已全面进驻施工,工程有序进行。第一殡仪馆正在进行财评工作,我们积极跟进,争取尽快进入招投标阶段,从而开始工程建设。评价公墓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中,我与张永全处长积极与铜山区政府进行沟通,争取早日完成首期建设。
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在我的领导下,事务处也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首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由我局牵头,法院、市团委、慈善总会、残联、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司法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教育局、妇联、财政局、宣传部等十四家单位形成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出台 《徐州市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规程(试行)》、《徐州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规程(试行)》、《徐州市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规程(试行)》、《徐州市未成年人医疗保护工作规程(试行)》、《徐州市未成年人就业保护工作规程(试行)》、《徐州市未成年人精神保护工作规程(试行)》等六项规程。其次,对全市困境儿童进行了摸底排查。我市共有困境儿童15791人,其中孤儿3945人,监护缺失1593人,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1618人,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2717人,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5918人。最后,我市各县(市、区)根据各地情况,对困境儿童进行了相当于孤儿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百不等的补助。
5、婚姻登记、收养评估工作逐步规范。开展了婚姻登记机构的摸底调查,摸清了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等底数,形成了调研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对婚姻登记员、收养员进行了培训。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现已补录13万余条,新沂市已经完成补录。在泉山与云龙成立了婚姻调解外包机构。共成功劝和300余对离婚夫妻。
6、殡葬监察执法文明规范程度得到新的加强。配备了殡葬执法制服,购置了执法仪、录音笔和录音电话等执法器材,为依法开展殡葬监管执法提供了较好的保证。殡葬监察大队主动作为,克服困难,依法按程序开展对殡葬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述德方面。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其"德性"如何,不仅是事关个人形象的问题,也是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的问题。站在这个高度上,我丝毫不敢懈怠自身的道德修炼,把自己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与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紧密相连,努力做到以德立身、以德正人,切实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慎言、慎行、慎微、慎独,自觉用良好的道德情操、自我修为引领他人。在个人品德上,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公道正派做事,诚实守信做人,表里如一说话,着力强化自身的人格魅力;在职业道德上,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敬业爱岗,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追求卓越,以表率作用感召团队,推进工作;在社会公德上,始终坚守温、良、恭、俭、让的社会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摒弃低俗、庸俗的人际关系,自觉以良好的行为习惯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在家庭美德上,始终做到尊老爱幼、友善兄长、和睦友邻,生活作风正派,生活情调健康,自觉保持洁身自好、自尊自爱。同时经常教育配偶子女,"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做到勤俭节约,不骄不躁。
四、廉洁自律严要求。廉洁自律是为官从政之根本,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品德修炼。面对权力掌握、金钱诱惑、名利得失,能始终保持一颗平常之心,视之为身外之物,做到清廉自守,不贪不占;廉洁奉公,耐得住艰苦;秉公用权,执政为民,恪守为官从政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能够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依法行政促规范。依法行政是党的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党员干部执政能力的水准高低。作为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必须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有效推进机关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一是确立法治理念,依法推进发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注重党和国家以及行业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掌握《殡葬法》、《婚姻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机构设置和社会事务相关条例和管理办法,着力培养自身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保障了工作运行、权力行使的依法有序。二是依法用权,接受权力监督。工作中,能认真遵守党委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等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监察等制度规范,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权力运行阳光透明,依法科学。三是严格执法,保障事业健康发展。重视殡葬执法队伍建设的教育管理,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执法评议制度,教育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执法工作中的"潜规则",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加强执法流程规范建设,坚持每月行政执法调度会,通报情况,查摆问题,整改不足,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保证了执法行为的依法有效,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等问题。
总结回顾一年多的履职情况和工作表现,我感到与组织的期望、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学习调研不够,思想还不够解放,视野还不够开阔,创新的工作举措还不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与吸收新知识能力的修炼,有效提高领导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社会、推进发展。
以上汇报,请大家评议指正,我将诚恳地接受批评,吸纳建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民政局副局长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二)
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安排,本人主要分管福利慈善、区划地名工作。2016年,本人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民政局的中心工作和省市的各项目标考核内容,积极配合局主要领导,对照分工要求,积极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按照"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要求,结合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述职
1、主要工作情况
(1)福利慈善工作。带领福利慈善处配合市规划局完成了《徐州市养老服务业规划(2016-2020)》;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农村敬老院转型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部分公建民营工作,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九如城、中茵、康乐年华等一批养老集团相继进入并开展运营,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基本完成,组织制定了《徐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徐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开展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出台了《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奖补意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了"最美养老护理员"和"群众最信任养老院"评选活动。加强我市残疾人生活保障, 2016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6号),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残疾人的福利待遇。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36 号)要求,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力度,全市有128个镇(街道)建立镇级慈善组织;积极开展村(居)级慈善组织的建设试点,目前全市已建成村(居)级慈善组织42个。此外,负责精神病院迁建工程一期建成二期正在有序的推进之中,吕梁养老公寓房产购买完成了任务。
(2)区划地名工作。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按照国务院和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安排,我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圆满完成了地名普查的阶段性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地名普查的组织职责。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开展业务培训,2016年,市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两批次业务培训,培训业务骨干60多人次。所属各县(市)、区培训地名普查工作人员120余人次。二是全面完成了地名普查试点数据整理工作。全市共建立市级地名数据库1个、县级地名数据库7个,审核地名词条11大类、42个子类共40461条,实地勘测地理实体和地名标志13000余处,整理地名成果档案330余卷。三是组织开展了跨行政区自然实体普查工作,跨省界自然实体普查成果已经整理上报。四是周密组织了全市地名普查外包业务采购招标工作,采取全市公开招标统一采购,各县(市)、区分别签订合同,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此次地名普查外包业务。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区道路名称清理整治工作。在去年泉山区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省普查办《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下发了《徐州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徐地普办发[2016]3号),布置了市辖区道路名称清理整顿工作,清理不规范道路名称、路名牌设置情况。通过排查,全市共发现349条小街巷存在无地名标志或者地名标志缺失;45条新建(扩建)道路没有及时及时命名。六是坚持重要地名命名的专家论证和公示制度,召开徐州市地名专家组会议,对我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50个站区名称命名方案进行论证,通过报纸、网络、招贴等形式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较好地保证了重要地名的命名质量。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各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作为我市平安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平安边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各项活动,按时保质完成创建工作网络,按时保质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大力夯实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基础,没有发生一起因边界纠纷而引发的治安事件。
按照省民政厅的安排,牵头组织了"苏皖线(徐州段)"联合检查工作,制订下发了联检实施方案,年初组织召开联检工作动员会,中间定期调度联检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纠纷的铜山-萧县段多次进行实地调研,联合宿州市民政局商议调处,消除了边界隐患。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全面完成联检工作任务,形成联检报告,联检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习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军队建设、法制建设、外交方略、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必须深刻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内涵。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努力,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其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3、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及加强整改情况
通过合理安排教育活动时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内容,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参加领导干部"七查七看七强化"的系列活动,密切联系实际,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2016年,本人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摆正位置不越位。在班子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局党委的良好形象。二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两个习惯"等相关规定,注意发挥分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搞好监督,注意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战斗力。三是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八条禁令"等相关规定,坚决拒绝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宴请,不向基层单位摊派各种费用,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5、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自己所取得的成绩,主要的是领导和同志们关心支持的结果,但是这些成绩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
(1)关心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同志还不够,生活上为他们排忧解难还不够多,今后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干部的疾苦,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生活,尽己所能,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动力不足。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经济理论、金融知识、新型业态的发展也很快,学习这些新的知识有时有畏难情绪,养成自学的习惯距离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上级的要求有差距。
(3)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工作深层次问题上还显得思路不够开阔,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够多,用新办法新观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要以最新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章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政策方针,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文件和十八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做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服务对象家中,面对面、心连心,听实话、查实情。认真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执行局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把奉献精神融入工作之中。坚持爱岗敬业始终保持对事业有热情、对工作有激情、对人民有感情,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做到在其位、谋其政、精其业、勤其政。
二、述德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础。因此,本人一直把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弘扬家庭美德作为做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中努力做好六个表率:
(一) 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严于律己的表率。
(二) 积极参与扶贫救济、捐款救灾、送温暖活动,慰问农村贫困户、五保户和老党员,做助人为乐的表率。
(三)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淡泊名利,低调做人,以诚待人,以和为贵,以礼相待,做讲文明、树新风的表率。
(四) 坚持"两个务必",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艰苦朴素的表率。
(五) 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做道德规范的表率。
(六)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群众路线的表率。
三、述廉
2016年,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各级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完全履行了个人的廉洁承诺。具体做到:
1、无违反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规定;
2、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
3、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5、无违反作风建设"约法三章"、"九个一律"情况;
6、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
7、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8、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10、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述法
2016年,本人围绕分管工作,认真学了《慈善法》、《江苏省养老服务业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分管方面的法律条款。通过学习,本人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明确了强化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提高。年内,分管范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拓展阅读:民政局党委委员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机关和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总结、对照检查一年来履行职责、道德修养、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各方面的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述职
本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撰写学习笔记,把"七查七看七强化"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等不拖,立学立行,边查边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能正确处理好同志之间的关系,与班子成员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对下级充分理解尊重,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完成如下:
(一)政策法规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上报我市及各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市设权力清单。经多次修改完善,11月24日,将徐州市民政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含市设权力)报送至市编办。为强化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下发了《徐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符合条件的43名同志参加2016年执法资格考试。推荐睢宁县、邳州市参加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的评选,目前省考核组已对这两家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2016年10月19日,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地正严格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江苏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同期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我市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围绕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丰富社区自治形式、优化社区服务手段等进行了积极探索。继云龙区被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后,推荐鼓楼区、新沂市为全省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9月2日,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工作会议在云龙区顺利召开。全市163个街道(镇)都开展了"政社互动"工作,覆盖率达到100%.经政府常务会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主城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人均增长近500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级文件精神,把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基层民主的重要工作。沛县"一核三体"民主治理机制的做法被《人民日报》刊登推广。年底前将完成新建、改扩建136个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超额完成年初市政府确定的13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
(三)社会组织工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出台了《关于印发徐州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任务、配套政策和步骤作了详细规定。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和健康发展,增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首次尝试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第一批10家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已经完成公示,并进行等级确认。今后,市本级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将成为常态性工作方式。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徐州市汉唐公益发展中心"互联网+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连锁平台计划"荣获民政部第五届中国慈展会全国百强项目。
(四)救助救灾工作。完成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提标任务。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5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确保市和各县(市)区低保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发放。8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上半年救助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完成2016年社会救助资金第三方评估的招标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的会(审)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主城区2015年度城乡低保、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针对近年极端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及早部署全市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提高灾害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市、县(市、区)两级加强培训工作,共集中培训16次,参训人员近3000人次。同时迅速启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救助帮扶。
2016年,我市1位同志被评为首批全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新增持证社会工作者284人,其中社会工作师59人,助理社会工作师225人。
二、述德
本人政治素质过硬,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忠诚于党的事业,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不拉帮结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原则,积极进取,敢于担当。能深入基层,以群众利益为重,积极为群众办实事,真抓实干。不搞阳奉阴违,表里如一;不好大喜功,不搞形式主义,不揽功诿过。生活中,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严守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邻里融洽。追求健全的人格修养,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生活简单健康,业余时间以读书和健身为主,心胸开阔,乐观向上。
三、述廉
本人认真执行关于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如下:(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2)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3)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4)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5)无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6)无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7)无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8)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9)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10)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述法
本人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贯彻《意见》的有关精神,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执法公正。加强对系统内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质量与效率。树立并不断强化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决策和办事之前必先进行法律审查,确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后再做决定,个人没有出现过违法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