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2019〕x号)要求,持续做好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及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努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全面完成《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2019〕x号)文件中涉及我局的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出台环境保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2019年底前出台环保系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逐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牵头,会同相关科室落实)
(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1、全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每天公开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等内容。(总量科负责,环境监测中心配合)
2、全市水质环境信息。要切实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9〕3号)要求,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污防科负责,环境监测中心配合)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行政审批科牵头,会同辐射科落实)
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全文公开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全文公开验收批复文件。(综合科负责)
5、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每季度对应征收企业名称、征收时段、征收额进行公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6、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国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污信息进行公开。(环境监控信息中心负责)
7、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和xx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许政【2012】55号)要求,及时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公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8、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挂牌督办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及时公开。(政策法规科牵头,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9、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信息及时公开。(总量科负责,环境监测中心配合)
10、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做好核与辐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阶段(受理、拟批复、批复)信息的及时公开。(辐射科负责)
11、环境事件信息。加强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监察支队牵头,会同监控中心、办公室落实)
12、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公示。涉及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处罚、许可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科、辐射科、生态科、政策法规科、总量科、环境监察支队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
(三)对照《xx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牵头科室(单位)组织好协调会商。
(五)加强舆论回应。发挥好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和手机客户端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大力支持媒体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环境问题。(环境监控信息中心会同机关各科室落实)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主办科室应将相关解读材料应在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相关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科室报局领导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宣讲政策,释疑解惑,传递权威信息。(业务科室牵头,会同环境监控信息中心落实)
(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及时公开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责任科室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牵头负责,业务科室按职责落实)
(二)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年底前对各科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完善激励问责机制
各科室、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科室(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牵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