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手势由进行速度、活动范围和空间轨迹等三个部分所构成。在人际交往中,主要被用以发挥表示形象、传达感情等两个方面的作用,基本手势: 垂放最基本的手姿。做法:一是双手自然下垂,掌心向内,叠放或相握于腹前;二是双手伸直下垂,掌心向内,分别贴放于大腿内侧。 背手多见于站立、行走时。做法是双臂伸到身后,双手相握,同时昂首挺胸。 持物即用手拿东西。做法,可用一只手,也可用双手,拿东西时要动作自然,五指并拢,用力均匀,不要跷起无名指与小指,以避免作态之嫌。 鼓掌表示欢迎、祝贺、支持的一种手姿。做法,右手掌心向下,有节奏地拍击掌心向上的左掌。必要时,应起身站立。 夸奖主要用以表扬他人。做法,伸出右手,跷起拇指,指尖向上,指腹面向被夸奖的人。将右手拇指竖起来反向指向别人,就意味着自大或藐视。将拇指指向自己的鼻尖,就是自高自大、不可一世的意思。 指示用以引导来宾、指示方向的手姿。做法,以右手或左手抬至一定高度,五指并拢,掌心向上,以肘部为轴,朝一定方向伸出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