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看旧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忠奸剧斗,势成水火,忠臣常常处在下风,就在忠臣眼看要遭奸佞毒害的时刻,奇迹出现了,一柄“尚方宝剑”赫然出壳,上打君不正,下打臣不忠,昏君气沮,奸臣授首。台下观众人心大快,拍手叫好!“尚方宝剑”成了平民百姓对正义和忠良的寄托与期待。在古代“尚方宝剑”系帝王御用之剑,持有皇帝所赐“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后用来比喻来自上级的指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长期的任务,安监部门要想做好监管工作,必须用好“尚方宝剑”。
从国家来说,《安全生产法》就是“尚方宝剑”,地方党委、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规章,是一个地方的“尚方宝剑”,具体到一个部门、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也是部门单位的“尚方宝剑”。如何运用好“尚方宝剑”,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创新。
一、要精心打造 “尚方宝剑”
要想使“尚方宝剑”锋利、坚硬,必须选好钢,精心打造。在安全生产“尚方宝剑”打造方面,山东省委、省政府体现出了高度重视,在过去制定一系列法规的基础上,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17号文),提出了建立安全生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新格局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提上了党委的议事日程。泰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仅去年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就有二十几个,从部门职责确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预警机制等方面加强了安全监管,特别是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企业月查”的隐患排查机制,确定了重大危险源“属地管理、分级监控”的原则。在上述文件出台的过程中,安监部门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深入调研、摸透下情,做好结合的文章,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的依据,使得党委政府制定的法规、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尚方宝剑”坚强有力。同时,这些规章、政策的制定出台,使安全监管部门有了“尚方宝剑”,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要树立“尚方宝剑”的权威
“尚方宝剑”也是剑,如果没有人去亮剑,没有人去执行,大家都不怕,再好的“尚方宝剑”也是一件摆设,只能是束之高阁、摆摆样子而已。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志,必须树立《安全生产法》“尚方宝剑”的权威,它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安全生产领域各种关系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我国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
在树立《安全生产法》的权威方面,要坚持两点:一是广泛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举行报告会等,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学习自觉地遵法守法,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学习要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要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是必要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是促进法律法规执行的必要手段。对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处罚,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不处罚,法律法规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久而久之,“尚方宝剑”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三、切实用好“尚方宝剑”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但是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数量上升,局部有事故频发的势头。当前,我们要结合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落实责任制上狠下功夫。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把“尚方宝剑”,一方面,它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约束力,另一方面,它对生产经营单位有约束力。随着责任制的推行,要在深度和广度上实现突破,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同时,要在责任制的内容、指标、考核、可操作性方面加以完善。
二是在打击非法上狠下功夫。从实际情况来看,各地非法经营、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死灰复燃、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有的无证经营,有的招商引资项目急功近利、非法建设,这些现象反映了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盲目蛮干,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安监部门要使用好手中的法律法规这把“尚方宝剑”,依法打击。要注意发挥综合监管的职能作用,发挥好牵头的作用,发挥好协调的作用,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形成强大合力,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建设、经营活动。
三是在治“三违”上下功夫。有统计表明,80%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必须抓住三违不放,坚决制止。通过培训教育、树立典型、创立示范岗位等措施,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使之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并大力推广。
四是在隐患治理上狠下功夫。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岗位查、班组查、企业查、安监部门查、专家查,深入排查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用好政府督办令这个“尚方宝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督促限期整改。真正把安全隐患查出来、消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