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征文 人大加强对计划的审查监督 加强对计划的审查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本届县人大常委会两年来,特别注重做好对计划审查监督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提前介入,认真搞好初审工作。 计划初步编制后,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财经工委的同志深入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乡镇、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在人代会审查之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践证明,这样做效果较好。如在初审2004年计划草案时,针对我县国有企业亏损面、亏损额居高不下,下岗职工再就业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工业,提高工业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努力增加就业,实现当年新增就业人口与新增就业岗位大体持平等建议。 定期了解计划执行情况。 计划审批后,必须坚决按批准的计划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每半年要听取一次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请县级相关经济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后,人大办公室将审议意见加以综合整理,以《工作简报》的形式,送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加强对计划执行的监督。 针对影响计划执行的关键因素,深入企业调查研究。 我县是个工业弱县,财政穷县,要想从根本上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必须抓住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工业经济。今年8-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广泛深入到工业企业,对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要整治工业经济发展环境、理顺工业经济管理体制、加强对中近期工业项目的论证、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等建议,这些意见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组织代表视察重大项目建设。 重大项目是完成计划的重要因素,也是计划执行中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部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视察一批在建的重大项目。如2003年,组织代表视察了新县城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有力地推动了深井取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加强了对重大工程建设的监督。 明确《计划报告》的定位。 针对部分人大代表对是不是要在人代会上作《计划报告》提出质疑的现象,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与计划部门联系,共同商讨,指出政府每年向人代会作计划报告是宪法明确规定的,计划报告还是要作,但要找准《计划报告》的定位,在体例、内容、表述方式上搞好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衔接,要求《计划报告》的语言表述与《政府工作报告》尽可能避免雷同,错开表述角度,《政府工作报告》侧重讲“工作”,《计划报告》侧重讲“结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计划部门对2004年的计划报告相应作了一些改革,在人代会上得到了多数代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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