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巾 (古代比丘生活器具)
手巾(梵snatra-sataka),比丘所常用的十八物之一。又称拭手巾、净巾,即拭手及脸的布巾。
《善见律毗婆娑》卷十四中说:“手巾畜二。”《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说明手巾的用处:“当用手巾有五事。一者当拭上下头;二者当用一头拭手,以一头拭面止;三者不得持拭鼻;四者以用拭腻污当即浣之;五者不得拭身体,若澡浴各当自有巾。若著僧伽梨时,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巾头垂见,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当败色令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饭当用覆膝上,饭已当下去。”
在中国,手巾自古即被使用,后禅林备之于僧堂、浴室、后架等供大众使用。如《敕修百丈清规》卷六中说<大众章>大坐参条中说:“圣僧侍者,牵堂内手巾辘轳,惊酣眠者。”又,卷四<两序章>知浴条中说:“铺设浴室,挂手巾,出面盆、拖鞋、脚布。”此外,《毗尼母经》卷八提出净体巾、净面巾、净眼巾之别。《四分律行事钞》卷下之一列举拭身巾、拭手巾及拭面巾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