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梵语Dharmapala,音译“达摩波罗”,意谓“护法”,原是公元六世纪印度佛教史上一位著名学者的名字,著有《唯识三十颂释》,是戒贤的老师,年仅三十二岁而卒,我国唐代玄奘在印度从戒贤学法,被称为护法的再传弟子。玄奘回国以后,综合《唯识三十颂释》十家之言(当时解释《唯识三十颂》的有十大论师),以护法之释为主,糅合译成《成唯识论》十卷,千余年来,传承不绝。拥护佛法的人,也被称为“护法”,《俱舍论》卷二五说:“护法者,谓于所得善自防护。”《无量寿经》卷上亦有“严护法城”之说。佛教徒认为,觉世济人的正法,必须有得力之人护持,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逐渐被消灭。佛教中也有“护法人”、“护法神”等说法。如寺院中的四大天王、二十诸天、韦驮伽蓝等,都是护法神。
所以护法者就应该护持自己的净心,如护初生之鸟,如防风中之灯,以及弘扬佛陀教法,护持三宝事业,广利一切有情,都是护法者所应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