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同时,以广泛听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保证法律的公正、公开、公平,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要求,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8年10月就《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
具体将就以下多个议题展开听证
听证会内容主要关于以下方面物业公司如何选聘市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促进市、县(区)级主管部门之间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失信业主如何处理?业主逾期三个月仍未交纳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应当由业主共同分摊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环境和物业工作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采取书面催告、公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方式追收;小区违建如何处理?
对损坏小区公共利益和违法建设的业主进行劝导约谈;
物业之间的衔接如何开展?
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包括物业承接、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标准、使用和管理;
业主装修要遵循哪些规则?
在物业范围内装修、应当到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物业维修资金如何使用、管理、备案
议题展开听证,对参与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泸州将施行的物管条例实施细则。
具体细则报名方式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报名为听证陈述人。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报名时请按照附件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和书面发言材料或者意见概要。
联系电话:2285128
传真:2285228
通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10号2号楼5楼
书面纸质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管科;网上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后,按要求发送至邮箱:952826214@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18:00时
(大听网 记者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