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申请信息与实际不符 购房者一年内不许西安买房

2019-02-10 23:25:06浏览:271 来源:华商报   
核心摘要: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因申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名申请人被禁止一年内在西安市购买商品房。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因申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名申请人被禁止一年内在西安市购买商品房。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商品住房意向登记人×成舜(身份证尾号4414),在西安市住房意向登记平台进行意向登记时,自主申报为“刚需家庭”。经查,该登记人不符合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1号)关于“刚需家庭”的认定条件。按照《通知》登记指引第七条相关规定,西安市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1年内不再受理其购房意向登记。(华商报讯 记者 陈思存)


(责任编辑:佚名)
下一篇:

轻轨、公园、自贸区 泸州开挂了 您的房买对了吗?

上一篇:

宁波购房者遭“全款优先购房”忽悠 开发商“甩锅”销售人员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