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厅长丁式江28日在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说,海南省房地产用地供给明显下降、除房地产以外的其他产业项目用地供给稳步增长,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入推进。
丁式江说,海南优先保障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以及重点产业园区项目用地。2018年供应住宅用地88公顷,均用于符合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住宅项目建设。从住宅用地供地面积上看,比2015年的住宅用地面积下降了88%;从住宅用地供地占比上看,住宅用地面积在全部经营性用地中的占比,从2015年的54%,下降到2018年的19%,而住宅项目以外的产业项目等经营性项目占比从46%上升到81%。
他说,海南在用地政策方面,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土地效益提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用地效益标准,将项目投入、产出、税收标准作为土地供应准入条件,把好的土地交给好的企业和好的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水平;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供地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用地基准地价,降低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发展。此外,还积极支持租赁住房建设,争取国家支持海口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丁式江表示,海南鼓励和引导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利用。受规划调整、生态保护要求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影响,海南省确实存在一定数量存量商品住宅用地不能继续用于住宅开发,大概有3.1万亩的闲置土地,也有2474亩是在开发边界外的商品住宅用地。
他说,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一方面鼓励和引导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用于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符合自贸区(港)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另一方面将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和开发边界外等区域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调出建设用地范围。具体措施政策初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土地用途改变。通过依法增加容积率、调整土地使用年限、退还土地差价、降低商业或办公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预售门槛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土地使用权人将存量商品住宅改变用途用于产业项目建设。
二是有序开展土地置换。通过将存量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用途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引导土地使用权人转型发展产业项目。
三是支持土地转让盘活。鼓励市场主体收购单宗或多宗零星分散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改变用途转型用于产业项目建设,土地使用年限可按照改变用途后的法定最高年限确定。
四是依法实施土地收储。政府对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有偿收回,土地收回价格可依据收回时的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补偿,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妥善处置招商引资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用地遗留问题。海南省将从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角度,将这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纳入规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配套用地后,转型用于发展住宅项目以外的产业项目;对符合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用于保障本地居民的商品住房和租赁住房等住宅项目建设的,可适当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