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致癌”的说法五花八门,到底哪些食物有致癌依据?它们的“致癌等级”如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研究员钟凯,为你拨开迷雾。
致癌物分4个等级
致癌物是指能诱发人患癌的“坏物质”,它的范畴包括任何能增加人类患癌风险的化学、物理物质及生活、工作方式等。
1965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开始了确定致癌物的工作,并于每年发布更新致癌因素的信息,最终,将致癌物分为了4个等级,其中不少与食物相关。
1级
烟草、酒精饮料、黄曲霉素、槟榔、中式咸鱼等明确有致癌作用的致癌物。
大家生活中可能觉得吸烟喝酒没有大碍,但是日积月累就可能成为癌症的“元凶”。
黄曲霉素则主要存在于霉变的坚果、大米和玉米等,吃这些食物时一定要注意清洗和储存得当。
另外,如果饮酒,男性每天最好不要超过一两,女性不要超过0.5两。
2级
丙烯酰胺、铅、4-甲基咪唑等可能性较高的致癌物质。
这类物质在动物实验已证实有明确的致癌作用,但人群研究的证据还比较有限。
生活中如果经常采用高温油炸、高温油烟烹制食物,接触到丙烯酰胺的机会就比较大,应尽量避免。(还有一类是2B级致癌物,指的是可能性较低的致癌物质,其可能性在动物和人群的证据都不足。)
3级
苏丹红色素、胆固醇、咖啡因、三聚氰胺、糖精等尚不能分类的致癌物。
这类物质动物和人群研究的致癌证据都不充分,或动物实验证据充分,但人群研究则明确无致癌作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食物可以不顾数量放心吃,因为它们虽然不致癌,但可以带来其他健康风险。
4级
致癌物中还有第4级,指相关研究中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质,食物中属于此类的物质较少。
“4个等级的致癌物,在饮食中的‘伤害’不可一概而论”,钟凯说,1级和2A级致癌物要尽量避免,2B级致癌物无需过度紧张,对于3级和4级致癌物,更加不用担心,因为目前的研究中没有发现它们可以致癌。
致癌食物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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