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暖,户外活动的人越来越多。王阿姨也不甘寂寞,邀请好友一同出门赏花,可回来后发现胳膊上起了皮疹,皮肤又红又痒。来到医院就诊后,医生仔细询问发现,王阿姨最近因为拉肚子,自己吃了几次氟哌酸。服药后皮肤经过强光的照射,引起了过敏性反应。
大家可能都知道,部分人接触花粉、食用海鲜后会出现过敏。却不知道,服用一些药物后,在光照的刺激下也可能让人过敏,这在医学上称为药物的光敏反应。一般来说,诱发的机制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光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吸收的紫外光能量在皮肤中释放,导致皮肤损伤,一般在光照的24小时左右或更短时发生。第二种是光变态反应,药物在紫外线的作用下结构发生了改变,形成了引发皮肤过敏反应的抗原,发病时间相对较长,有一定的潜伏期。一般来说,出现光敏反应的皮肤,可见红斑、丘疹、水疱或者渗出。并且,某些情况下,皮疹还可以出现在未经阳光直接照射部位的皮肤上。
一般情况下,常见能诱发光敏反应的药物主要有4类:
1.抗菌药,除了王阿姨服用的氟哌酸,也就是沙星类的抗菌药如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以外,还包括复方磺胺甲噁唑、多西环素等;2.解热镇痛药,像大家常用的双氯芬酸、布洛芬也有潜在的可能性;3.利尿剂,高血压患者常服用的氢氯噻嗪、呋塞米等;4.含有维A酸类痤疮膏,患者在咨询医生后,可以选择晚上涂抹。
此外,服药期间最好少吃香菜、芹菜、油菜、芥菜、柠檬、黄泥螺、无花果等富含光敏性物质的食物,它们能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敏感性,增大过敏反应的风险。
在此提醒大家,在使用或食用了上述药物或食物的情况下,应避免长时间阳光曝晒,必要的时候做好防护措施,可戴帽子、穿长袖或打遮阳伞等。尤其是老年人、儿童等皮肤更为娇嫩的人群,更要注意。必要时,可以遵医嘱选择睡前服药,以降低风险。服药后,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即停药就医,不要擅自用药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在皮肤症状未消失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过敏。患者今后也要慎用光敏性药物,必要时咨询医生和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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