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衣晓峰 董宇翔)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肢体残疾康复训练费提至每年2万元,肢体残障矫治手术补助1.72万元。
《实施意见》明确,将为全省有康复需求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相应的康复救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康复费用经市(地)、县(市、区)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结算。
《实施意见》规定,在现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的基础上提高救助标准,聋儿人工耳蜗康复训练费由1.4万元/年增加到1.8万元/年;聋儿助听器康复训练费由1.2万元/年增加到1.8万元/年;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由1.32万元/年增加到2万元/年;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由1.2万元/年增加到1.8万元/年。同时,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补助1.72万元;对视力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补助1000元;给予肢体残疾儿童假肢装配补助大腿假肢3000元、小腿假肢1200元、膝离断和髋离断假肢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