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湖北三级医院须设医务社工部门

2019-01-24 18:26:34浏览:4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记者毛旭)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三级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务社
  (记者毛旭)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三级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设患者服务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诊疗之外的相关需求。

  《通知》提出,加强医疗机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以此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医疗机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传统医疗服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除三级医疗机构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生活、法务、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患者支持服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机构要加快社工队伍建设,充实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山药的药用价值有哪些?

上一篇: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启动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